钱塘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专项业务用房迁建装修及陈列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钱塘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专项业务用房迁建装修及陈列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塘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专项业务用房迁建装修及陈列布展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钱塘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专项业务用房迁建装修及陈列布展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CG-CS-2022-014
项目名称:钱塘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专项业务用房迁建装修及陈列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①适用对象: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投标人。
②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具体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登陆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③申请方式和步骤:
(1)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钱塘区财政局合作的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
(2)中标后,投标人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
(3)相关合作银行联系并审核投标人及相关中标信息,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4)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标注合同为信用融资合同,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
(5)采购人应及时将信用融资合同提交钱塘区财政局备案。
④注意事项
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5.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江东大道3899号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舒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郭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民营企业发展大厦A座1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立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9*****509
质疑联系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181*****7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5号楼
传真:/
联系人 :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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