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头牛场设备(二次) 招标公告
万头牛场设备(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市万头牛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MJ-KS-GK-[2022]018号
项目名称:喀什市万头牛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万头牛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挤奶设备、运营机械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 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 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及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的社保证明和单位缴费个人明细表(社保证明可含:社保缴费凭证、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汇总单、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5.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
6. 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1:00
开标地点: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解放南路380号
联系方式:181*****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滨河南路003号亚朵大酒店后院内招商中心
联系方式:17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德
电 话:176*****888
标签: 万头牛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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