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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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YGZC-JZXCS-2022-00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主要内容: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服务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开户银行2022年(有效期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特殊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投标人具有保密部门颁发的关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00到2022年06月23日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59,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售价:免费
投标保证金额(元):*****.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00至2022年06月24日 08:3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开户单位名称: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18*****012012*****21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30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的通知》法〔2018〕21号(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管理规定(试行)》黔高法〔2018〕183号。(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2002);(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定》档办发〔2014〕7号;(6)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清镇市人民法院。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1.本项目无需提交样品;2.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镇市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清镇市人民法院
地 址:清镇市职教城路与清州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851-********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斌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贵阳国际中心1号31层3120
联系方式:177*****88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清镇市人民法院
电话:0851-********
九、附件
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电子卷宗 随案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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