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高速交警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高速交警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高速交警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2.1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
2.2项目规模:对交警大队营房的业务大厅、行政管理楼、事故中队、高速三大队的墙体、地面、门窗、卫生间、天棚、电气等进行二次装修及功能改造;交警大队营房室外增设大门、围墙、围网、道路、停车位及景观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改造等。
2.3计划工期:7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镇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高速交警三大队营房改造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明,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现场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纸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罗隆联系方式:181*****619
(1)投标保证金额:1.5万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06月19日16:00之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5)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36*****012011*****434。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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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大楼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罗隆 | 联系人: | 王正雄 |
电话: | 181*****619 | 电话: | 135*****868 |
手机号码: | 181*****619 | 手机号码: | 135*****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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