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

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

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已由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794.50 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000******- *******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起止时间为: 20226 14 日至2022 6 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发售(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6 24 9 30 分。

6.2开标地址: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于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10.其他

10.1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 ,交纳金额:中标价的10%;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窑湾镇王场村地 址:新沂市金鼎名城G12-7北门西50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赵兵 联 系 人:张玲莉

电 话:182*****888 电 话:183*****999

20226 月 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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