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滨江科技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基地一期及鄂州滨江科技新区招商展示中心装修改造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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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滨江科技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基地一期及鄂州滨江科技新区招商展示中心装修改造EPC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我要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鄂城滨江科技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基地一期及鄂州滨江科技新区招商展示中心装修改造EPC项目4d25e423-b541-4b7a-83e8-8333cf8efb4b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89-01-******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备案机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项目规模:鄂城滨江科技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基地一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9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为*****.23平方米,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3168.26平方米。鄂州滨江科技新区招商展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装修改造面积5077平方米,新区1、2#楼拆除、新建墙体,天地墙面装饰,强弱电布线穿管、灯具面板安装,给排水管道敷设、洁具安装,多媒体设备安装,空调设备、管线安装,消防水管、喷淋、消防报警;3#楼屋顶花园水电照明,绿化及养护园路景观等。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交易地点: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会议安排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6-13 17:21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2022-07-06 09:3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6-19 11: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6-20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湖北鄂州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柯先生
办公电话:132*****333
移动电话132*****333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智
办公电话:189*****812
移动电话:189*****81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20220610*****1001
标段名称:鄂城滨江科技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基地一期及鄂州滨江科技新区招商展示中心装修改造EPC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07-06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095 万元
合同估价说明: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内全部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优化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竣工图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后期工作(服务)。
工程地址:鄂城区高新大道与德胜路交汇处东南地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其他投标条件: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信誉要求:(1)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其他资质要求: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应具备独立承接过(非联合体形式)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EPC业绩。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或总建筑面积;②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项目网页截图及网址;③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工程EPC业绩(非联合体形式)。若上述①、②、③三项证明文件均未标明前述要求特征的,投标人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无效;所提供网址需能够正常查询,否则其业绩无效。
投标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无。
其他影响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工程规模或结构等方面的技术指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7-06 09:30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580*****8888
收款人: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预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办理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3. 3、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5.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6. 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7.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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