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桐乡市河山镇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已由浙发改能源[2014]10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河山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桐乡市河山镇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桐乡市河山镇。质量目标:合格,计划工期:45日历天,项目包括太阳能组件、逆变器、汇流箱、支架、电缆等设备的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等,本次招标范围为电站发电设备等安装、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000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600万元,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资质: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嘉兴市市外企业须持有效的《嘉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嘉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请携带:建筑工程招投标IC卡(要求各报名人在刷卡报名时填写正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后果自负)、省外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及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以上资料要求送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刷卡报名)。
3.4省内投标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向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交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
3.6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www.txsp.gov.cn:8888/public/NewsItem.aspxid=16352。
4. 本工程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7日到201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 —16:30时, 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办理申请投标报名手续。
7. 联系方式: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吴 静 ****-********
代理单位: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胡丽亚 ****-********
8.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可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其中桐乡市外单位一律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
财务联系电话:****-********
账号:****************89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新世纪支行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还未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请先行到桐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在本中心交易大厅内)办理有关手续,详见本中心网站《关于建立施工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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