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电缆[材料]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电缆[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河山镇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已由浙发改能源【2014】1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河山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桐乡市河山镇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11.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桐乡市河山镇堰头村,本次招标范围为电缆的制造、采购等,本次招标估算330万元,交货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按设计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电缆生产企业。3、通过ISO9000认证,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产品需有电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C )目录中所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应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如是委托的代表须出示本人交易员证及身份证)、交易席位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电能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C )目录中所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报名书(http://www.txsp.gov.cn:8888/jsjy/Article.aspxid=399请到该网址下载)及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省外投标人投标报名时还需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4省内投标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向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投标人在购买标书、答疑、交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
3.6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www.txsp.gov.cn:8888/public/NewsItem.aspxid=16352。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7日到2014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 —16:30时,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嘉丰银座)投标报名。
6.联系方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吴 静 0573—********
代理单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胡丽亚 0573—********
7.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可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其中桐乡市外单位一律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
财务联系电话:****-********
账号:****************89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新世纪支行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还未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请先行到桐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在本中心交易大厅内)办理有关手续,详见本中心网站《关于建立施工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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