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斜桥集镇生活污水运维项目
海宁市斜桥集镇生活污水运维项目
【 信息发布时间:2022-06-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宁市斜桥集镇生活污水运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斜桥集镇生活污水运维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斜桥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概算投资:约 25.7万元;
2.4招标范围为:海宁市斜桥集镇生活污水运维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单位表现优异,经招标人同意,可续签一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本次招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管道疏通服务或给排水工程疏通施工、维护或城市管道疏通或环保工程施工)的独立法人。
3.2 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隔油池、收集池、化粪池、各类检查井等设施清理和各类废弃物处理相关管网设施保养、维修能力。
3.3 具有2018年至今以来取得类似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合同价要求2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2、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3日上午8:30至2022年06月23日下午14: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地点为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斜桥镇云星路4号二楼)。
5.2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佩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必须量体温,有健康绿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斜桥镇云星路4号二楼), 递交完投标文件投标人即离开,不参与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宁市斜桥镇 | |
邮编:*****0 | 邮编:*****0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人:杨女士 |
电话:****** | 电话:0573-******** |
传真:/ |
2022 年06月13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具有2018年至今以来取得类似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合同价要求2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2、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 |
3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4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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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活污水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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