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招标公告

高级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
3.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种类、参数;服务的技术水平、需求等)
华三S12508数据中心交换机一台,三年原厂质保。具体见附件1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现有一台华三S12508数据中心交换机作为核心设备,随着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业务的开展,对网络可靠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网络核心交换机为单台部署,容易产生单点故障造成关键业务中断,为此,通过添加一台核心交换机与原有的交换机形成交换虚拟化架构,从而增强网络系统的可靠性。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采购的核心交换机需要与原有的核心设备实现交换虚拟化架构,交换虚拟化架构是现今网络搭建的主流技术,该技术不同于旧式的交换机备份技术,可以使两台核心均处于同时可用的状态并提供充分的设备级冗余,并简化设备管理,这一技术必须采用同品牌同级别甚至同型号的交换机才能实现。不同厂商生产的交换机无法实现此项技术,故必须采用与现有核心交换机同品牌的设备才能满足需求。
6.唯一品牌名称、地址:(单一品牌采购的,填写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
单一品牌:华三
生产厂商: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466号 H3C公司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见附件2专家意见
8.公示的期限:2014年11月7日-11月13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陈建超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部 ********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陈建超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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