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五一路小学陶艺教室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新余市五一路小学陶艺教室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余市五一路小学陶艺教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手工工具 |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五一路小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4日09: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11 |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五一路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余市渝水区五一南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先生 138*****8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德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余市五一南路558号翠湖天地15栋236铺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136*****197 |
项目概况
新余市五一路小学陶艺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后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H2022-X04
项目名称:新余市五一路小学陶艺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西德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五一路小学的委托,对新余市五一路小学陶艺教室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项目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对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3C认证证书;对纳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节能清单页面复印件;
11、本次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和报名方式:
1、凡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前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jxdhzx2020@163.com(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邮箱确认报名,未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2、报名且已获取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本次采购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已报名的的单位最终版招标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2022年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
开启地点:江西德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允许参与投标
8.1 中小企业(含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询价响应。
8.1.1 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 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1.2 中小企业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8.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
8.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
8.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 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响应
8.4.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8.4.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8.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8.4.4 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8.4.5 对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8.4.6 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8.4.7 采购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项目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0、对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3C认证证书;对纳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对应节能清单页面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邮箱获取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五一南路558号翠湖天地15栋236铺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五一南路558号翠湖天地15栋236铺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五一路小学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五一南路3号
联系方式:严先生 13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德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五一南路558号翠湖天地15栋236铺2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136*****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138*****811
标签: 陶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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