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侨星郡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优化征询意见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侨星郡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优化征询意见公示
2009年环岛路龙凤头标段建设,占有东兴龙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待开发地块。2019年,在保持总计容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原地块置换至环岛东路西侧两个地块,分别为97.4亩的居住商业地块(侨星郡项目)和26.7亩旅馆地块(侨鑫时代项目);此外,为支持置换地块涉及的拆迁居民原拆原迁,侨星郡项目地块内配套建设安置房*****平方米。
侨星郡项目地块位于环岛东路与竹屿湖东路西南侧(详见附件),规划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6.4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37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
该地块需兼顾配比安置房,开发容积率较高,开发以高层建筑为主。为满足相关防火规范要求,消防车道、场地设置要求较高;另外,该地块商业体量较大,建筑面积占比约40%,需设置一定量的商业硬地广场。同时又要考虑设置景观设计小品、老年活动场所等配套,很难满足合同中绿地率不低于35%要求。
考虑到当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园林绿化暂行管理办法》已不再使用,《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关于居住用地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小于30%。我局根据地块实际建设条件的合理性,开展规划条件(绿地率)变更论证相关工作,经过与会部门及专家讨论研究,原则同意侨星郡绿地率调整事宜(绿地率不小于25%)。
因此,拟将侨星郡项目地块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5%。现将该地块规划条件优化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征询相关意见。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0日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
2.相关内容可查阅中国·平潭网公示公告栏www.pingtan.gov.cn。
3.资源生态局办公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行政中心7楼。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91-********。电子邮箱:ydghk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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