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庄头营东山地段城市建设周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承德市庄头营东山地段城市建设周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承德市庄头营东山地段城市建设周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庄头营东山地段城市建设周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监理已由 承德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以承双审批城招核字【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承德市庄头营东山地段城市建设周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EPC)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承德市中心城区第12控制单元—双桥区大石庙镇庄头营东山地段,街区(12-03)。2.1.3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次干路全长 1840.52m,总面积为*****.39㎡;电力工程2000m,通讯工程 2000m,给水工程 1980m,雨水工程 2020m,污水工程 1800m,热力工程 3730m,燃气工程 2000m;市政路灯 139 套;边坡防护工程*****.9 ㎡;绿化景观:树池 750 棵,格构式绿化*****.9,沿路景观 4140㎡。2.1.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1.5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4 15:00至2022-06-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6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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