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业务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业务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批复文号 新发改〔2014〕143 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业务用房修缮工程(项目编号:XHGPC2014№234)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4〕14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墟,营业用房改造面积约1300平方米,停车场改造面积约5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营业用房及停车场改造、挡土墙、围墙(门、伸缩闸)、电气工程(强电、弱电)、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解决。计划工期:7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设计和施工两方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须委任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3.3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3.6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设计、施工双方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其职称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施工方拟任项目经理须携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第二代身份证;设计方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携带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及第二代身份证;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周边现状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若组成联合体的则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振兴二路7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和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1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方)、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施工方)(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各方)、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联合体各方)(验原件、收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通过的网上证明(加盖公章);

(6)施工方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公共建筑工程,提供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核实(验原件、收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类注册,原件要求押证),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及本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提供专职安全员C证及本人身份证(施工方)(验原件、收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企业注册人员基本信息的人员(以报名当日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jmjzy.com/的记录为准);

(10)由招标人出具的踏勘的书面证明(需原件);

(11)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3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经济发展实业总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何先生、叶小姐(138*****854

代理机构法人签字:


发布人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11-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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