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第一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一)服务内容
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本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振安区、振兴区、元宝区、辽宁省公共水域)
(1)开展实物量清查统计
以振安区、振兴区(含合作区、高新区)、元宝区、辽宁省公共水域为基本清查单元,清查核实自然资源资产权属、数量、质量、分布、用途、使用权、收益等实物量与价值属性信息,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及变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类型具体包括:土地(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储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探索建立各清查单元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台账,编写清查报表、说明和报告。
(2)价格体系建立
在国家级和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丹东市国民经济现状及社会发展规划,细化建立各清查单元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3)开展资产价值核算
在各清查单元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基础上,根据清查实物量,估算各清查单元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2、市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1)指导县(市)区资产清查工作
对县(市)区实物量清查、价格体系建立以及资产价值核算工作进行指导。
(2)估算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汇总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清查数据,结合省级、市级价格体系,估算丹东市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3)审查、汇总县级数据
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资产清查数据进行预检、汇总、补充,并建立市级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编写清查报告,报省厅审查。
3、项目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保障
中标单位需要在2022年8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全省自然资源清查工作统一安排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提交工作成果并验收。项目验收完成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要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工作成果数据,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二)工作成果
1、市本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成果
(1)文档成果
振安区、振兴区(含合作区、高新区)、元宝区、辽宁省公共水域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振安区、振兴区(含合作区、高新区)、元宝区、辽宁省公共水域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
振安区、振兴区(含合作区、高新区)、元宝区、辽宁省公共水域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图集
(3)表格成果
振安区、振兴区(含合作区、高新区)、元宝区、辽宁省公共水域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汇总表及相关表格
(4)数据集
涉及各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的属性结构,包括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
2、市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成果
(1)文档成果
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报告
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检报告
(2)图件成果
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图集
(3)表格成果
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汇总表及相关表格
(4)数据集
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数据集。
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组织整理,提交成果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交成果数据时需同时提交存有所有成果电子版的数据存储介质。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完成全部工作,且经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的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第二包: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综合基础工作
(一)服务内容
1.试点报告编制
(1)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试点工作的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结合丹东市试点实施方案和自然资源清单,按照不同资源类别,全面了解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和所有者权益维护情况,编制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试点工作的总结报告。
中期评估报告针对试点任务实施进度、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下一步实施计划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合理调整建议。
试点总结报告针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所有者职责履行情况及配套制度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总结,为完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制(2021-2022年)
按年度定期编制并报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将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情况纳入报告范围,统一编制主体、报告范围、报告内容,健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3)受托资源资产管理和履职情况报告编制(2021-2022年)
建立代理人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受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职责履行情况的制度,根据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与价值核算成果,编制2021-2022年度丹东市人民政府向委托人报告受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职责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2.试点综合专题研究
(1)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使用规划前期研究
针对我市自然资源特点,结合丹东市国土空间规划,开展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使用规划前期研究,从优化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布局、结构和配置,分类实施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的角度,尝试提出规划定位、规划对象、规划目的、规划原则等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的基础性内容。
(2)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研究
结合我市委托代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探索提出我市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功能和数据内容,探索搭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委托代理,统计核算,资产配置,评价考核功能的统一监管平台框架。
(3)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监管权比较研究
梳理分析我市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监管权管理现状,厘清所有权、使用权和监管权的概念、区别和联系,明确“三权”区分方法,结合国家和省层面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面上问题和具体问题,提出确保所有者职责和监管者职责均能履行好的对策建议,为实现管理效果最优化提供技术支撑。
(4)丹东市所有者职责损害赔偿机制研究
搜集分析我市及县(市)区预防、制止破坏自然资源资产行为案例,损害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案件及处置情况等资料。探索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作为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的丹东市依法请求赔偿,或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等维护所有者权益的路径。研究资源资产损害的发现、核实、追偿和报告的一整套工作机制。
3.丹东市试点工作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保障工作专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市级工作专班购置必要的设备、书籍、资料。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开展会议、培训、宣传等工作。
4.项目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保障
中标单位需要在2023年8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全省委托地理机制试点工作统一安排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提交成果。项目研究成果提交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要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二)预期成果
1.《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2.《丹东市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3.《丹东市受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履职情况年度综合报告》
4.《丹东市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使用规划前期研究报告》
5.《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平台研究报告》
6.《丹东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监管权比较研究报告》
7.《丹东市所有者职责损害赔偿机制研究报告》
8.土地资源资产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系列制度
9.《丹东市政府储备土地创新发展机制研究报告》
10.《丹东市采矿权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调研报告》
11.《丹东市政府代理履职矿产资源管理权责调研报告》
12.《丹东市全民所有森林、草地、湿地、水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研究报告》
13.《丹东市创新全民所有林、草、湿、水资源所有权管理方式研究报告》
注:工作成果需满足省级试点工作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且经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的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包:试点海洋资源专题研究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海洋资源制度建设
(1)丹东市海洋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建设
探索分析海洋资源多种所有者职责履行模式,研究明确丹东市政府海洋资源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丹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海洋资源所有权职责定位,编制丹东市海洋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报告。
(2)丹东市闲置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建设
探索丹东市闲置海域收储工作,研究分析闲置海域依法收回、海域整理、统一储存的工作机制。搜集近年来丹东市闲置海域收回的工作资料并开展调研,结合试点期间闲置海域使用权收回工作,总结探索经验,编制丹东市闲置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专题报告。
(3)丹东市海域资源资产现状专题报告编制
梳理我国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脉络、所有权及监管权立法现状、权能设置情况,结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分析研判我市海域资源资产管理现状,编制形成海域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2.海洋资源政策创新研究
(1)海域资源资产收益管理研究
梳理丹东市海域资源资产收益现状,厘清海域资源的税、费关系,研究建立海域资源资产收益管理模式,探索不同用海的使用权审批出让和市场出让的使用金分配方式,创新市场化配置用海的使用金“溢价”分配办法。
(2)“碳汇渔业”生态奖励机制研究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以海洋碳汇为目标驱动,鼓励传统养殖业转型升级,开展如藻类养殖、贝类养殖、滤食性鱼类养殖等具备固碳功能的渔业养殖,进行碳储量等生态效能评估。探索试点海域使用金用于碳汇渔业生态奖励的政策。
(3)鸭绿江湿地旅游等用海产权管理研究
开展湿地旅游等用海产权管理研究,厘清产权管理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海洋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制度,逐步实现海洋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全覆盖。
3.项目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保障
中标单位需要在2023年8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全省委托地理机制试点工作统一安排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提交成果。项目研究成果提交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要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二)预期成果
1.《丹东市海洋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报告》
2.《丹东市闲置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专题报告》
3.《丹东市海域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丹东市海域资源资产收益管理研究》
5.《丹东市“碳汇渔业”生态奖励机制研究报告》
6.《丹东市鸭绿江湿地旅游等用海产权管理研究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且经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的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第四包:试点其它自然资源专题研究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土地资源专题研究
(1)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制度研究
探索建立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资源管理,防止侵占、破坏收储土地等行为的发生,规范收储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明确储备土地的管护职责,健全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制度。
(2)政府储备土地创新发展机制研究
根据我市土地资源储备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城市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适合丹东特色的“标准地”供应模式研究,提高政府资源资产供应调控能力。
(3)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现状研究
梳理丹东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收益现状,厘清土地资源的税、费、金关系,完善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自然资源清单对应的中央和地方事权,按照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原则,探索提出调整自然资源的中央和地方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建议,加大自然资源整体性保护和生态修复支持力度。
2.矿产资源专题调研
(1)采矿权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调研报告编制
分析采矿权资源储量动态管理现状及未来管理模式建议,编制采矿权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调研报告。
(2)市级矿产资源管理权责调研报告编制
对矿产资源利用与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利用与管理建议,编制市政府代理履职矿产资源管理权责调研报告。
3.林、草、湿、水资源专题研究
(1)林、草、湿、水资源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研究
探索分析全民所有森林、草地、湿地、水资源多种所有者职责履行模式,研究明确丹东市政府全民所有森林、草地、湿地、水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编制丹东市全民所有森林、草地、湿地、水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研究报告。
(2)创新全民所有林、草、湿、水资源所有权管理方式研究
对现行林地、草原、湿地、水资源所有权管理方式进行分析,结合未来管理发展模式,探索创新全民所有林、草、湿、水资源所有权管理方式。
4.项目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保障
中标单位需要在2023年8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全省委托地理机制试点工作统一安排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提交成果。项目研究成果提交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要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二)预期成果
1.土地资源资产储备、管护和临时利用系列制度
2.《丹东市政府储备土地创新发展机制研究报告》
3.《丹东市采矿权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调研报告》
4.《丹东市政府代理履职矿产资源管理权责调研报告》
5.《丹东市全民所有森林、草地、湿地、水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研究报告》
6.《丹东市创新全民所有林、草、湿、水资源所有权管理方式研究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且经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的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因现阶段丹东市疫情原因及相关防疫政策,本项目暂时只支持线上开标,暂不支持供应商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具体详细相关事宜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开标前会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相关开标事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丹东市新城区中心南路1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尹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