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航行评估报告》评估费(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铁西区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航行评估报告》评估费(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航行评估报告》评估费(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14 至 2022-06-21
撰写单位: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航行评估报告》评估费(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铁西区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航行评估报告》评估费(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航行评估报告》评估费(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因涉及北部战区开展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属于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秘密”级别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大面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能力,同时具有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相对有限,管理体系相对精简。具备上述能力的中小型企业供应商数量有限,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影响本次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未专门面小中小企业采购。

二、具体要求

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专项整治工作,铁西区共涉及恒大华府、美好愿景、万科城市阳光、第一城、天宝国际、宏久家园、宏发长岛及惠天热电厂烟囱8个项目共计79个建筑物。主要问题为建筑物超空管高度,其中包括万科城市阳光建设高度93米,超高33.23米;天宝国际建设高度92米,超高36.29米;宏发长岛建设高度69米,超高12.73米。

1、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2、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GJJ/T7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9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2008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航空测绘单位必须在《军用机场航行评估资质单位信息表》名录中,具备测绘资质乙级或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4时06分至2022年06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88*****335@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全部内容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铁西分局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6号(1-24-9)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188*****335@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冰妮
电话: 188*****3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整治 空军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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