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2年6月25日,经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编办复〔2012〕53号)批准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2名,经费自收自支。 2014年12月19日,经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昆编办通〔2014〕82号)批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后中心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及经费形式保持不变。
中心主要承担市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对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市内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督和考核;承担市内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市级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承担全市环评相关技术及政策研究咨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技术规范科学研究及重大战略(规划)环评研究;维护管理市级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承办昆明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以履行评估主职为基础,不断强化环境管理技术支撑
1.稳步推进环评技术评估。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质量效率, 截止2019年10月16日,受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29个(报告书18个,报告表11个),其中:工业项目18个,均为报告书;社会类项目报告表1个;道交类项目报告表2个;辐射类项目报告表8个。重点项目1个,复审项目7个;项目复审率为24.1%。受理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6个(报告书4个,报告表2个),其中:工业项目3个,均为报告书;社会类项目2个,均为报告表;道交类项目报告表1个。重点项目3个,复审项目2个;项目复审率为33.3%。除此之外,受理经开区审批项目98个;受理阳宗海审批项目8个;受理呈贡区审批项目13个;高新区审批项目20个;西山区审批项目2个;盘龙区审批项目2个;五华区审批项目2个;晋宁区审批项目2个;东川区审批项目2个;寻甸县审批项目14个;宜良县审批项目2个;嵩明县审批项目3个;富民县审批项目4个;安宁市审批项目5个。
2.主动加强专家和技术编制机构的管理。2019年,中心对2018年11月份新入库的部分专家进行技术能力考核,考核不达标的专家,将逐步减少或不再邀请。根据生态环境部即将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能力建设指南和监管办法,及时将相关考核信息上报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
3.积极开展技术评估研究。中心结合国家新修订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进一步明确技术评估的重点,强化了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指导及约束方面的技术审核,在技术评估中,更关注规划环评的作用。2019年7月,为了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技术审核质量,统一环评文件技术审核尺度,明确环评文件必须审核的重要内容,特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文件技术审核要点》,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4.努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完成2019年度昆明市市级审批建设项目评估工作政府购买工作(市局直接委托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同时完成2018年财务审计工作。
二、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中心对昆明市重点项目,组织技术人员提前介入,指导环评单位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2019年3月7日至3月22日,中心技术人员提前服务,先后三次指导《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呈贡县旧垃圾场封场及环境治理工程子项)》环评单位修改该项目环评文件。根据市局安排,为服务企业,推进项目落地,中心派技术骨干于8月27日至28日与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一起去上海考察国控创服公共卫生服务基地项目,为云南国控创服公共卫生服务基地项目选址提供环保技术咨询,并对项目选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反馈建议。
三、昆明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2月13日昆明市“三线一单”编制技术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提交了初步成果,2月18日召开了局内部处室、单位对报告初稿的讨论会和市级技术组的讨论会,对报告初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2月19日,中心安排人员参加省级技术组组织的讨论会,主要讨论了岸线划定、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污染源排放量、削减量核算等问题。
3月29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省技术组对昆明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座谈调研。中心组织了座谈会,对昆明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展及技术问题进行了研讨,国家专家、参会单位对北京师范大学编制的《昆明市“三线一单”技术报告(初稿)》(3月28日版)和《昆明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了修改意见。4月2日,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昆明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行了讨论,从编制思路、工作时间节点安排、中心内部人员分工三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会议纪要,报市生态环境局,抄送编制单位,督促其尽快修改完善昆明市成果,应于5月底前完成,交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同时,中心于3月、5月、8月先后三次协助市局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就云南省“三线一单”相关成果征求意见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第四次云南省“三线一单”相关成果征求意见工作,并准备就昆明市“三线一单”成果组织对接会,进一步征求各县区和市级相关单位的意见。
四、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
2019年中心按照市污普办要求,开展了两次县区普查结果的技术核查工作,并按时报送了核查报告。同时,协助市污普办成立昆明市污染源普查专家技术委员会,并于10月9日组织了昆明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的咨询会。
五、昆明市级核发排污许可审核工作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9〕32号),今年共有14个行业大类21个行业小类的排污单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2019年上半年中心按要求完成了23家重点管理企业的的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协助市局完成了上半年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下半年目前已发证80家,基本完成省厅要求的9月份工作进度,计划11月底前完成剩余的35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核。
六、积极服务市局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中心积极开展2018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五华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盘龙区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评估、2019昆明市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方案、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95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4.68万元,占总收入的16.25%;经营收入797.48万元,占总收入的83.75%;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动。2019年单位收入比上年度略增,支出比上年度略减,主要是经营收入支出变动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81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150.95万元,占总支出的18.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668.61万元,占总支出的81.58%。支出比上年度略减,主要是经营收入支出变动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9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略减,主要是经营收入支出变动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9年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产总额68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9.44万元,固定资产43.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4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65.5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0.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11.0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8.37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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