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专项资金及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专项资金及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招标公告
金台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及第二批中央预算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台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及第二批中央预算内项目,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市发改投资发〔2014〕771号文件、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4〕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4〕409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宝鸡市金台区农村饮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
2.2 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427.94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七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标段:硖石镇何家坡村、杨家槽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硖石镇张家塄村、大柳树村饮水安全工程;三标段:金河镇谭家坡村饮水安全工程;四标段:硖石镇上排村、 交口村饮水安全工程;五标段:硖石镇七家沟村饮水安全工程;六标段:蟠龙镇小韩村饮水安全工程;七标段:陈仓镇团结村饮水安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企业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需出具在本公司缴纳养老凭证。
4.2 施工标书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上午9点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金台区水利局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斗中路65号
邮 编:721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1603室
邮 编:710018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159 2977 583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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