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发展招标公告

职业教育发展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泽普县职业教育发展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FMZPXDL(GK)-2022-02号

项目名称:泽普县职业教育发展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及家政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及家政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实训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实训设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农机使用与维护实训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农机使用与维护实训设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计算机应用实训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计算机应用实训设备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园艺技术实训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园艺技术实训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约定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除外)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4)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下载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泽普县行政服务中心B栋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6:00

开标地点:泽普县行政服务中心B栋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普县教育局

地 址:泽普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疆富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艾尔斯兰汗南路003号1幢8层8-2号010、011、012

联系方式:187*****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境争

电 话:187*****3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业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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