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雅安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雅菜领办〔202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菜篮子”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请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由各镇(街道)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内容

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等机构,从事“菜篮子”产品流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三、建设标准

(一)生产能力建设

1.蔬菜生产基地:生产集中化、规模化的“菜篮子”产品基地,新建(或续建)露地种植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设施基地20亩以上,优先支持常年蔬菜基地。

2.蔬菜育苗场:2亩以上、年出苗150万株以上的新建钢架日光大棚设施蔬菜育苗场。

3.生猪养殖:新建或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自动投料、节水措施、粪污治理、温湿控制等设施设备,粪污消纳措施完善,年出栏500头以上。

4.种养循环:种植基地不少于20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不少于500头,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单元年出栏不少于200头,生猪出栏(头)与菜地面积(亩)比例2.5-5:1,种养基地粪污循环利用设施设备完善,粪污利用率达100%。

5.水产养殖基地:新建或改扩建工厂化水产养殖基地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全流水精养池500平方米以上的现代化水产养殖基地,按照绿色食品标准饲养,产品质量可追溯。

6.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新建现代化水产苗种繁育车间100平方米以上。

(二)其他要求

1.涉及设施农业用地的项目,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报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2.申报项目必须为拟新(改)建项目,如申报项目已开工建设,则不予储备入库。

3.需落实用地、环评等必备要素的项目,需通过可行性研究。

4.除续建露地种植蔬菜基地外,已享受“菜篮子”工程扶持政策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补助标准

各项目补助标准参照《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商务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2021年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农发〔2021〕95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填写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6月17日前报区级主管部门。区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择优推荐储备项目,并于6月24日前,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储备项目申报表和储备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2)报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二)项目推荐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项目。6月30日前,市级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储备项目,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入库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确定的储备项目,形成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储备库。

六、其他事项

1.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关政策要求以及发展情况进行更新。

2.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

附件:2022年“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表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情况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类别


3.建设地点


4.建设任务


5.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6.建设内容


7.资金概算

计划总投资、分项概算、资金来源等。

8.财政资金使用重点与补助环节


9.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


10.用地、环评等要素落实情况


11.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影响。

1、项目是否已享受过其它各类补助: 是 □ 否 □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2.项目类别”指“生产能力建设”、“市场流通建设”。

2、“9.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10.用地、环评等要素落实情况”,涉及相关事项的项目填写。

3、审核意见栏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


按照《雅安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雅菜领办〔202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菜篮子”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请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由各镇(街道)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内容

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等机构,从事“菜篮子”产品流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三、建设标准

(一)生产能力建设

1.蔬菜生产基地:生产集中化、规模化的“菜篮子”产品基地,新建(或续建)露地种植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设施基地20亩以上,优先支持常年蔬菜基地。

2.蔬菜育苗场:2亩以上、年出苗150万株以上的新建钢架日光大棚设施蔬菜育苗场。

3.生猪养殖:新建或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自动投料、节水措施、粪污治理、温湿控制等设施设备,粪污消纳措施完善,年出栏500头以上。

4.种养循环:种植基地不少于20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不少于500头,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单元年出栏不少于200头,生猪出栏(头)与菜地面积(亩)比例2.5-5:1,种养基地粪污循环利用设施设备完善,粪污利用率达100%。

5.水产养殖基地:新建或改扩建工厂化水产养殖基地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全流水精养池500平方米以上的现代化水产养殖基地,按照绿色食品标准饲养,产品质量可追溯。

6.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新建现代化水产苗种繁育车间100平方米以上。

(二)其他要求

1.涉及设施农业用地的项目,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报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2.申报项目必须为拟新(改)建项目,如申报项目已开工建设,则不予储备入库。

3.需落实用地、环评等必备要素的项目,需通过可行性研究。

4.除续建露地种植蔬菜基地外,已享受“菜篮子”工程扶持政策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补助标准

各项目补助标准参照《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商务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2021年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农发〔2021〕95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按照自愿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填写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6月17日前报区级主管部门。区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择优推荐储备项目,并于6月24日前,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储备项目申报表和储备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2)报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二)项目推荐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项目。6月30日前,市级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储备项目,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入库

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确定的储备项目,形成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储备库。

六、其他事项

1.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关政策要求以及发展情况进行更新。

2.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

附件:2022年“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表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菜篮子”工程储备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情况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概况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类别


3.建设地点


4.建设任务


5.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6.建设内容


7.资金概算

计划总投资、分项概算、资金来源等。

8.财政资金使用重点与补助环节


9.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


10.用地、环评等要素落实情况


11.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影响。

1、项目是否已享受过其它各类补助: 是 □ 否 □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2.项目类别”指“生产能力建设”、“市场流通建设”。

2、“9.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10.用地、环评等要素落实情况”,涉及相关事项的项目填写。

3、审核意见栏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


标签: 菜篮子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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