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厝村海防路至幸福院路段路面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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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厝村海防路至幸福院路段路面硬化工程


邀请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ZZCC*******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叶厝村海防路至幸福院路段路面硬化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E******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前楼镇叶厝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前楼镇叶厝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叶厝村海防路至幸福院路段路面硬化工程,主要路面总长200.82米,路面平均宽度为5米。预算总价******.79元,预算审核价******.35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叶厝村海防路至幸福院路段路面硬化工程(具体详见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如有)、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工程相关材料)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35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小规模工程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参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有关简易评标法的规定确定。项目下浮率(K值)按《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综〔2021〕114号)有关规定执行)。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市或我县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资质,详见附件1《东山县小规模建设工程企业名单》。如发现东山县小规模建设工程企业名单的企业未全部邀请,则不能组织抽取;或报名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东山县小规模建设工程企业名单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614日9:00至2022年618日18:00;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抽取公告发布后,东山县小规模建设工程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在抽取告知书的公告时间内报名确认是否参选,需递交抽取告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4.3抽取时间:2022年711500

4.4抽取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3楼开标大厅(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4.5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和竣工档案资料报备齐全后,待上级款到位后,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息退还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7.3履约担保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中标人提出退保申请,招标人于30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山县人民政府网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山县前楼镇叶厝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前楼镇叶厝村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666 ,传真:/

联系人:叶华森

代理单位:漳州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聚福商业街汇泉四路1号聚福花园3幢8-201室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8*****713,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596-*******

监督部门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

联系电话:0596-*******、0596-*******

附件1:东山县小规模建设工程企业名单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7家)

序号企业名称资质类别及等级
1福建省隆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2福建省冠宇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福建浩丰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4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5福建平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6东山星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7东山县达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8东山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9福建禹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0东山县旅游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1福建东山承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2福建省祥庭建筑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3福建易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4福建仁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5福建省鑫发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6福建弘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7福建亨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附件2:

(项目名称)

响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号

单位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 函

致: (建设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的抽取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愿意按抽取告知书规定的发包价组成和计算方法确定的发包价承担本项目,且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名。

2.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按照抽取告知书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抽取确认函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派出作为本工程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抽取告知书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

4.我方承诺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抽取确认。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抽取确认函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二、其它需提供的材料(如有)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 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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