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年专用设备维修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年专用设备维修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年专用设备

维修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

招标公告

1. 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年专用设备维修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三屯碑站,北至国际机场站,正线全长27.61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1座(其中有道岔站8座、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34km。

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一座,位于线路南端与三屯碑站接轨。全线设百园路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一处,位于线路北端与三工站接轨。百园路车辆段内设置试车线1条,长约1.5km。设置1号线备用控制中心一座,位于百园路车辆段内。

现需将上述范围内的综合监控、通信、信号三个专业设备进行故障委外维修。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在委外维修工作中涉及的维修工具、物资材料、配件的准备,以及设备部件的分解、检查、测试、检修、运输、组装,整机的调试、验收、全过程服务、消除缺陷和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维修所需耗材及备品备件。具体要求及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委外期限:

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一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委外工作实际需要。

2.5承包方式:全包。

2.6合同段划分:

01合同段:通信系统设备(含信号系统电源设备)故障委外维修;

02合同段:信号系统设备(不含本系统电源设备)故障委外维修;

03合同段: 综合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委外维修;

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合同段投标,评标时将按照01、02、03合同段顺序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其他机构,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01合同段(通信系统):近5年内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备供货调试项目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绩;

02合同段(信号系统):近五年内具有2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设备供货调试项目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绩。

03合同段(综合监控系统):近5年内具有2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备供货调试项目业绩,或1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5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06室

联系人:段逸晗、徐万

电话:0991-*******186*****416


2022年0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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