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所需交通诱导系统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所需交通诱导系统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所需交通诱导系统
采购批号:CFDQZFCG201411B0601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志民 联系电话:158*****111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用途:交通用
采购数量:室外交通诱导屏6块;交通信息采集发布系统1套;诱导服务器1台;诱导工作站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按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支队要求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招标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 省级安防一级资质(备案证);
(4)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至少2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其曾经服务的项目名称);
(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良好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有效文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 139*****492)。
4、从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省级安防一级资质、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建设大街273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面售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标书时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 (地址:新城大街唐海路西15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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