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LNG-CNG加气合建站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天然气LNG-CNG加气合建站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倩倩 0635-8071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永伟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编号:0677-ZCT141131-673/Z
四、项目名称:高新区天然气LNG-CNG加气合建站特许经营权
五、招标范围:LNG-CNG加气合建站的投资、建设、经营、设计、施工、管理和维护等全部内容;
LNG-CNG加气合建站站特许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从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竞拍取得经营权之日起计算);
六、合作模式:采购人将高新区聊滑路南、一干渠西附近以及济聊一级路、一干渠交叉口附近两处LNG-CNG加气站三十年经营权(不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费用),转让给成交人。成交人负责该处加气站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全部内容。并支付采购人相应的承包费和其他优惠条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的天然气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交后成交供应须在聊城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有固定人员。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天然气加气站类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经验满两年及以上,并在过去两年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供应商须具有与危险品运输企业签订有效的长期合作协议或具有有效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4)、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且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气源,且能保证正常使用的需要(提供与上游供气单位长期有效的采购气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和抗风险能力,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所需投入的资金;
7)、不接受存有利益相关的独立体投标,其中包括: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以上独立体;
②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内的成员企业(只接受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唯一授权的一家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否则,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最终确认的唯一授权声明为准);
③彼此存有股权参与渗透的企业。
八、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159号)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报名。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B座三楼会议室
九、监督单位: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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