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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长乐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jhtml">长乐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6-14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乙方:福州市长乐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根据招标编号为[******]HFZB[CS]*******的长乐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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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年11月前共组织开展两期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每期培训天数不少于5天;5.2培训对象为我区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工作的养老护理员,两期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5.3针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结业证书;5.4乙方向甲方派驻岗位人员,2022年1月至12月向采购方派驻1名岗位人员,专职负责养老培训的组织安排与跟踪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派驻的岗位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养老业务工作熟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岗位人员专项负责培训相关事宜,培训工作的后续指导等工作;5.5乙方须具有社工督导资源,能够定期为派驻的岗位人员提供业务督导服务和专业支持;5.6乙方在项目服务期内围绕长乐区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撰写文章,在国家级宣传媒体平台或刊物上至少刊登报道2篇及以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里的工作内容,在每期培训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参加培训及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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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拨付全部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长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具体处理程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培训时间与阶段安排 2022年8月前,第一期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共5天; 2022年11月前,第二期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共5天。 14.2 培训对象 1、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在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2、参训对象名单及学员组织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选送的学员组织培训。 14.3培训人数 2022年两期的培训总人数不少于100人 14.4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素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护理特点、常见疾病、营养需求、生活照料方法等。 14.5培训方式 1、理论教学,由合作学校派出专业教师,在福州市长乐区对培训人员进行集中授课。 2、实地训练与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与技能训练,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与掌握。 3、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 4、理论教学与穿插案例相结合。 14.6课程开设与考核方式 1、培训方式由理论教学和实操两部分组成,理论与实操培训时间各占50%。 2、参与培训的学员,如无其他特殊原因,都应参与每一项目的学习与考试考核。 3、在培训的最后一日,对学员实行养老护理员实操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工作及考评员由乙方人负责。14.7培训方案组织方式 本次培训授课、考试与资质证书发放由省民政学校、省职业培训中心负责,乙方须与省民政学校和省职业培训中心做好工作对接,并支付相关费用。14.8 1、乙方向甲方派驻1名岗位人员,专职负责养老培训的组织安排与跟踪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派驻的岗位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养老业务工作熟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岗位人员专项负责培训相关事宜,培训工作的后续指导等工作。2、乙方须具有社工督导资源,能够定期为派驻的岗位人员提供业务督导服务和专业支持。3、乙方在项目服务期内围绕长乐区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撰写文章,在国家级宣传媒体平台或刊物上至少刊登报道2篇及以上。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 乙方: | 福州市长乐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
住所: | 长乐区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 | 住所: | 福州市长乐区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4楼 |
单位负责人: | 胡敏辉 | 单位负责人: | 李小杰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77*****803 | 联系方法: | 136*****9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长乐支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409*****5512 |
签订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签订日期: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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