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科创小镇SX-18用地产业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溪科创小镇SX-18用地产业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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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440*****010******** | ||
项目名称 | 三溪科创小镇SX-18用地产业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题 | 三溪科创小镇SX-18用地产业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改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珠海格力香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1层103-018室(集中办公区) |
联系人 | 叶贤聪 | 联系电话 | 0756-******* |
招标代理名称 | 广东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603 |
联系人 | 李明 | 联系电话 | 0756-*******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三溪科创小镇SX-18用地产业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编号:E440*****010********)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6.16条付款方式中的建安工程费预付款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且承包人提交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不低于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担保(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建安部分暂定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具体以政府部门政策及债券资金到账金额为准。预付款金额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并已包含本工程不低于30%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期进度款开始平均分十期在进度款中等额扣回。若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预付款,则当期剩余部分预付款延至下期进度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若进度款总期数不足十期,则在最后一期进度款中扣回剩余预付款。中标人在申请预付款前,需与招标人共同到银行设立以中标人为户名的共管账户,中标人、招标人和银行签订监管协议,中标人使用共管账户的资金前须向招标人提交申请,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2.相关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新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珠海格力香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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