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休闲公园一标段招标公告

城北休闲公园一标段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 徐州市鼓楼区园林工程处建设的城北休闲公园BT工程(一标段)已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政发【201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省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31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2月
4.城北休闲公园共分三个标段,本工程为第一标段。投标人可以参与城北休闲公园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发包人进行回购,回购期为30个月,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6)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建设资金进行监管。中标人必须于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金额的50%资金(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同比例返还),逾期不汇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机会,并没收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陆拾贰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8.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7 日至2014年11月12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 12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 11 月 1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4年 11月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专门窗口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5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5分
12.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鼓楼区轻工路
联系人:李慧春 0516- ********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王陵路开发大厦204室
联系人:王艳峰 电话:****-********



徐州市鼓楼区园林工程处
2014年 11 月 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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