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再次 招标公告

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再次 招标公告

2022-06-23 17:00:00
竞争性谈判
剩余:天小时分钟秒
关于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GHD-E-*********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为了保证我部人员可通过电脑端、手机端和车载显示装置对车辆胎压监测功能、胎压报警、胎压实时监控功能、定位功能、行驶里程等所需产品及服务供应渠道的及时、畅通、有效。以此保障设备、车辆在日常行驶的可靠性,实现安全行驶的目标。
(一)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服务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采购需求(以我方提供的采购订单为准)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提供产品(服务内容及预计用量详见附件),所提供产品需完全符合原厂的质量要求。
2.服务商应免费提供部分硬件安装服务,包括车载监控设备、中继器、轮胎电子标签及自动补胎液。
3.采购方的驾驶人员通过驾驶室内的显示器监控胎压、温度情况,驾驶室内显示器报警系统会在轮胎失密时报警,同时采购方的维修及管理人员可通过手机短信获取报警信息。
4.服务商应对每个轮胎装配身份识别电子标签,此标签可与设备、车辆及时关联,能完整记录装车时间,并提供轮胎的数据统计表,以便采购方能实时跟踪轮胎的使用情况。
5.服务商提供的轮胎监控系统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和移动网络对轮胎的各个状态进行采集、统计,分析轮胎全生命周期内的各项信息和数据,并实时监控车辆轮胎的压力、温度、累计行驶里程、剩余行驶里程、轨迹、换位、修补与更换状态,关键报警信息可通过短信提示。
6.服务商提供的轮胎监控系统可由采购方各部门人员分别通过手机APP及网页端实时监控胎压、温度、行驶里程以及记录轮胎磨损等情况,可提供的相应登录账号不少于100个。
7.服务商应免费提供网页端服务和手机APP端的各类服务,并承担胎压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网页端和手机APP端的监控功能、数据下载功能为终身使用,直至硬件设备失效。
8.服务商须免费提供必要运行数据的接口。
9.服务商确保轮胎气压报警上下限值的设置可根据采购方需求而定。原则上,上限值不高于轮胎标准气压的10%,下限值不低于轮胎标准气压的80%。胎压表测量数值与车载显示设备的胎压数值误差范围不得超过±0.2bar。若胎压正常,但出现报警的,由服务商全面检查,并出具纸质说明文件,若依然出现误报警的,必须免费更换相应设备。
(二)服务标准
1.服务商为采购方所购产品提供自验收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存在问题,或服务验收合格但设备使用过程中仍未恢复原有工作性能的,服务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维修或提供免费退换。货物的隐蔽瑕疵不受上述期限及预计签署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对于货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暴露的任何隐蔽瑕疵服务商都应负责,给予免费更换或赔偿采购方因产品受到的损失。
2.在采购方有需要时,服务商应及时为采购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技术支持;
3.服务商应在采购方要求的地点提供现场轮胎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服务,包含设备、车辆的轮胎拆装,胎体与轮毂的分解压装,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必要的服务。
4.服务商应承担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
5.若轮胎因传感器或因安装传感器而打磨轮胎引起的安装处及周边30公分出现鼓包、穿透等质量问题由服务商负责;若因压装轮胎造成的问题,由最后一个压装轮胎服务商负责。
6.对于采购方认为存在质量缺陷、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无法恢复设备性能导致设备、车辆无法及时交付使用的,服务商应负责及时进行检测鉴定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承担。对于国家或地方技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服务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7.服务商在指定区域提供货物或服务时,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工具等必须服从采购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采购方安全、消防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及安全消防知识,施工车辆应通过国家车辆年检,大型工具应进行登记备案。
8.服务商在指定区域提供服务时,施工人员应遵守地方政府和采购方各项防疫规定,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宝扫码登记或核酸检测报告等。
(三)交付要求
1.采购方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服务商货物采购订单内容,服务商在收到货物采购订单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采购订单信息并按照承诺的日期内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采购方以电话等形式通知服务商服务采购订单内容,服务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服务信息,并按照承诺的交付日期提供服务。
2.货物供货期最长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到达采购方指定服务地点时间不应超过24个小时。服务开始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服务作业时间不应超过2个自然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产品交付时间的,服务商应在收到订单之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说明,采购方有权撤销原订单,重新下达订单,调整产品交付时间,具体以采购方最终采购订单为准。
3.服务商保证按采购方采购订单供货并制作收货单供采购方签收使用。
4.服务商须将产品送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在此之前,应做好质量控制,必要的时候附带该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并且,服务商应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提供各类服务项目。
(四)验收标准
1.所有到货产品均应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日期、地点、产品订购信息、质量标准及服务标准,进行验收。若货物质量、数量等均无误或服务完成符合服务标准,则验收合格,采购方在采购订单及服务商提供的送货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并注明验收人姓名及日期。采购订单由采购方留存;送货单一式两份,采购方服务商双方各保留一份。
2.若货物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部分接收或不接收货物,对不接收的货物,服务商应在次日负责补充或调换,如服务商不能按时补充或调换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有权扣除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采购方仅对接收部分的货物具有保管和结算的义务。
3.如服务商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设计、制造等质量上的缺陷,货物无法满足产品使用性能,采购方可书面向服务商提出调换、退货或索赔要求,如采购方需要调换的,服务商应在收到采购方调换货物通知的次日供货,如服务商不能按时补充或调换的,采购方有权退货,且采购方有权扣除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若服务验收不合格,服务商需当场重新提供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当日无法完成的,服务商应及时向采购方说明,并按照经采购方认可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
5.所有服务项目,服务商承诺同一服务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出现未达到服务标准的,服务商免费重新提供相关服务。若服务验收不合格的,服务商需当场重新提供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当日无法完成的,服务商应及时向采购方说明,并按照经采购方认可的服务时间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供应商提供的硬件服务应具有与公司名称一致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
(八)供应商提供的软件服务应包括互联网端和手机APP端的维护更新、数据下载、产品优化及日常维护,监控平台应具有与公司名称一致的著作权,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开发。
(九)供应商应提供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的主要客户及相关业绩,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06月15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完整版)
4.近1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声明(自拟格式),并提供近一年的单据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拟格式)
6.提交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包含“上年金额”和“本年金额”两列数据)
7.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
8.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相关硬件服务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
9.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相关软件服务的著作权,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
10.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相关主要客户及业绩,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11.公司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
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娆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furao@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为PDF格式,全部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采购管理平台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亦应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电子邮箱,大小不超过25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如邮件附件为压缩文件,须为RAR格式)。
(三)资格审查及结果通知:我公司将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将另行通知。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型设备 产品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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