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局部灯具更换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D-H-2022052)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局部灯具更换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D-H-2022052)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局部灯具更换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局部灯具更换项目;

2.2、项目编号:D-H-*******

2.3、采购内容:

部位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套)预算总金额(元)备注

二、三楼

LED球泡

详见《技术参数表》编号#1(下同)

200

7000

免费拆除及安装

一二三楼走廊

600*1200LED面板灯盘

#2

200

*****

免费拆除及安装

一二三四走廊

LED紫外线空气除菌器

#3

85

*****

免费安装

一二三四楼卫生间

LED紫外线杀菌&照明灯盘

#4

32

*****

免费拆除及安装

一二三四楼卫生间

LED紫外线杀菌&照明筒灯

#5

42

6300

免费拆除及安装

一二三四走廊

辅材(散流器、维修口、单层局叶、电线、电胶布等)

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定制加工


*****

免费拆除及安装

预算总额

******


说明: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要求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上述标的对应的行业一致。

2.4、采购金额及资金来源:******元,自筹资金;

2.5、供货期:从签定合同起一个月完成;

2.6、交货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2.7、供货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验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照明器件或者LED产品 );

3.2、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以后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下半年-至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企业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4、具有近一年(2021或2022年度任意一季度),纳税证明;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不接受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7、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磋商文件发售:

5.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于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00、13:30~16:00到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逾期不售。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2年06月27日09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06月27日09时30分在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2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 系 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151*****130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

联 系 人:崔赢

联系电话:135*****3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具更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