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HNNY-2022-ZB-023

2.3.项目概况:根据《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龟兹矿业东井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通过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基本恢复原始地形地貌景观,改善土地功能,减少或消除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治理后使治理区与周边地质环境相协调。

2.4.项目地点: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煤矿范围内。

2.5.招标范围:1、工业场地拆除工程;2、工业场地治理工程;3、储煤场地治理工程;4、裂隙区治理及后期生态环境养护等工程。设计工程量详见《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东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第六章“生态恢复治理方案”中第二节“生态恢复治理设计”中表5-2-6设计施工工作量一览表。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2.6.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备验收条件,生态环境养护期3年。

2.7.最高限价:1000万元。

2.8.质量要求:合格,竣工验收必须达到自治区、地区、库车市发改委、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提供至少1个煤矿或类似工程业绩(即: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需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行政处罚、税收违法黑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响相应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6)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3.8.其他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政办发【2016】148号)文件精神,本工程项目,中标施工企业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1、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制度,使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农民工务工内容、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等事项。2、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在每个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事项进行监督。3、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4、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及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5日-2022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书及文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3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视为未通过原件查验环节,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请申请人于2022年06月15日-2022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1楼会议室。

6.4.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合理安排人员到达开标地点。

七、发布公告媒介

此公告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法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北山村一组64号1号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152*****73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505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1*****495

电子邮箱:hndcxj@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治理工程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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