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安局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工作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
采购需求:
营口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需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非牵头方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履约地点为营口市公安局。
三、 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主要服务要求 |
01 | 信息化项目 |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 公安局信息化项目(硬件设备类、定制软件类、信息化工程类、信息化服务类项目)的全过程的重点环节审核等工作 |
说明:1、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每名投标人只能取得一个包次的中标资格。
2、投标人投多包须在“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投标人取得两个以上包次的中标资格,则该投标人须按照“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的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确定中标资格,该投标人未选择包次的中标资格由该包次排序下一名且未获得其他包次资格的投标人获得,直至选择全部投标人。
3、投标人所投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须一致,因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不一致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2023两个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包括硬件设备类、定制软件类、信息化工程类、信息化服务类项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类、维修改造类、装修装饰类项目)、物资采购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的全过程重点经济环节审核工作,主要包括:
(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绩效评价审计工作;
4、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审计工作。
五、工作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乙方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六、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并严格把关。
(四)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七)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乙方应派出至少2名审核人员,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八)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七、工作纪律要求
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一)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二)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三)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四)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五)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六)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七)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八)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九)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八、保密要求
(一)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九、收费标准
项目类型 | 审计类别 | 报价限额 |
信息化项目 | 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 | 投资额 | 最高费率 |
小于30万元 | 1.8% |
30-100万元(不含) | 1.6% |
100-500万元(不含) | 1.2% |
500-1000万元(不含) | 1.0% |
10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基本建设类、物资采购类、服务类 | 小于20万元 | 1.6% |
20-50万元(不含) | 1.44% |
50-80万元(不含) | 1.12% |
80-150万元(不含) | 0.8% |
150-800万元(不含) | 0.5% |
8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结算审计 | 审减金额(万元) | 5% |
说明:采取差额累进制。对同一项目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按送审额只收取一次费用,结算审计不收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收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
采购需求:
营口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需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非牵头方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履约地点为营口市公安局。
三、 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主要服务要求 |
02 |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 公安局基建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类、维修改造类、装修装饰类项目)的全过程的重点环节审核等工作 |
说明:1、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每名投标人只能取得一个包次的中标资格。
2、投标人投多包须在“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投标人取得两个以上包次的中标资格,则该投标人须按照“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的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确定中标资格,该投标人未选择包次的中标资格由该包次排序下一名且未获得其他包次资格的投标人获得,直至选择全部投标人。
3、投标人所投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须一致,因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不一致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2023两个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包括硬件设备类、定制软件类、信息化工程类、信息化服务类项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类、维修改造类、装修装饰类项目)、物资采购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的全过程重点经济环节审核工作,主要包括:
(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绩效评价审计工作;
4、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审计工作。
五、工作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乙方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六、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并严格把关。
(四)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七)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乙方应派出至少2名审核人员,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八)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七、工作纪律要求
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一)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二)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三)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四)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五)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六)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七)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八)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九)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八、保密要求
(一)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九、收费标准
项目类型 | 审计类别 | 报价限额 |
信息化项目 | 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 | 投资额 | 最高费率 |
小于30万元 | 1.8% |
30-100万元(不含) | 1.6% |
100-500万元(不含) | 1.2% |
500-1000万元(不含) | 1.0% |
10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基本建设类、物资采购类、服务类 | 小于20万元 | 1.6% |
20-50万元(不含) | 1.44% |
50-80万元(不含) | 1.12% |
80-150万元(不含) | 0.8% |
150-800万元(不含) | 0.5% |
8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结算审计 | 审减金额(万元) | 5% |
说明:采取差额累进制。对同一项目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按送审额只收取一次费用,结算审计不收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收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
采购需求:
营口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需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非牵头方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履约地点为营口市公安局。
三、 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主要服务要求 |
03 | 物资采购项目 |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 公安局物资采购项目(包括警用设备、警用物资、警用器材等项目)的全过程的重点环节审核等工作 |
说明:1、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每名投标人只能取得一个包次的中标资格。
2、投标人投多包须在“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投标人取得两个以上包次的中标资格,则该投标人须按照“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的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确定中标资格,该投标人未选择包次的中标资格由该包次排序下一名且未获得其他包次资格的投标人获得,直至选择全部投标人。
3、投标人所投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须一致,因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不一致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2023两个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包括硬件设备类、定制软件类、信息化工程类、信息化服务类项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类、维修改造类、装修装饰类项目)、物资采购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的全过程重点经济环节审核工作,主要包括:
(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绩效评价审计工作;
4、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审计工作。
五、工作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乙方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六、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并严格把关。
(四)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七)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乙方应派出至少2名审核人员,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八)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七、工作纪律要求
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一)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二)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三)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四)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五)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六)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七)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八)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九)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八、保密要求
(一)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九、收费标准
项目类型 | 审计类别 | 报价限额 |
信息化项目 | 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 | 投资额 | 最高费率 |
小于30万元 | 1.8% |
30-100万元(不含) | 1.6% |
100-500万元(不含) | 1.2% |
500-1000万元(不含) | 1.0% |
10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基本建设类、物资采购类、服务类 | 小于20万元 | 1.6% |
20-50万元(不含) | 1.44% |
50-80万元(不含) | 1.12% |
80-150万元(不含) | 0.8% |
150-800万元(不含) | 0.5% |
8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结算审计 | 审减金额(万元) | 5% |
说明:采取差额累进制。对同一项目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按送审额只收取一次费用,结算审计不收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收取费用。
详见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
采购需求:
营口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需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非牵头方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履约地点为营口市公安局。
三、 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主要服务要求 |
04 | 服务类项目 |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 服务项目(设计监理、设备维保、宣传片拍摄制作、印刷品编辑制作、物业保洁、绿化养护等项目)的全过程的重点环节审核等工作 |
说明:1、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每名投标人只能取得一个包次的中标资格。
2、投标人投多包须在“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投标人取得两个以上包次的中标资格,则该投标人须按照“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注明的优先选择的包次顺序确定中标资格,该投标人未选择包次的中标资格由该包次排序下一名且未获得其他包次资格的投标人获得,直至选择全部投标人。
3、投标人所投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须一致,因各包“优先选择中标包表”中标包排序不一致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2023两个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包括硬件设备类、定制软件类、信息化工程类、信息化服务类项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类、维修改造类、装修装饰类项目)、物资采购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的全过程重点经济环节审核工作,主要包括:
(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绩效评价审计工作;
4、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审计工作。
五、工作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乙方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六、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并严格把关。
(四)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七)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乙方应派出至少2名审核人员,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八)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七、工作纪律要求
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一)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二)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三)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四)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五)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六)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七)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八)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九)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八、保密要求
(一)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九、收费标准
项目类型 | 审计类别 | 报价限额 |
信息化项目 | 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 | 投资额 | 最高费率 |
小于30万元 | 1.8% |
30-100万元(不含) | 1.6% |
100-500万元(不含) | 1.2% |
500-1000万元(不含) | 1.0% |
10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基本建设类、物资采购类、服务类 | 小于20万元 | 1.6% |
20-50万元(不含) | 1.44% |
50-80万元(不含) | 1.12% |
80-150万元(不含) | 0.8% |
150-800万元(不含) | 0.5% |
800-2000万元(不含) | 0.2% |
2000万元以上 | 0.02% |
结算审计 | 审减金额(万元) | 5% |
说明:采取差额累进制。对同一项目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按送审额只收取一次费用,结算审计不收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收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联合投标: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的非牵头方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