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资格的招标公告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资格的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要求,依据《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宝鸡银保监分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遴选宝鸡市预售资金监管合作资格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资格),特制定本招标方案。
一、公开招标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资格公开招标。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自愿参标、综合评选。
(三)评标原则
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遴选。
二、招标范围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参加资金监管银行资格招标:
(一)在宝鸡市辖区设有营业网点,承诺遵守预售资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分行级及以上的商业银行;
(二)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具备与监管平台兼容对接的网络技术条件,能够实现监管资金出入账信息向监管平台实时传输;
(四)具备预售资金收取、拨付等业务相应的管理服务能力。能够按照监管平台技术要求定制宝鸡市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
参加监管银行招标的商业银行,应书面承诺能够遵守《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变更与终止等业务的服务,并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管理;
(二)依据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预售资金监管有关工作制度,委派专职工作人员,落实预售资金收存、拨付、使用等管理服务措施,认真核验企业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资料,及时办理有关业务;
(三)审慎办理监管资金拨付业务,未经监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核实同意,擅自超前拨付、超额拨付监管资金的,负责追回相应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四)发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发现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管账户资金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五)归档并长期保存监管业务档案资料,并根据监管部门检查要求,提供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台账、档案资料等有关情况;
(六)依据《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指导、协助开发企业落实预售项目销售反洗钱工作;
(七)负责监管平台数据对接系统、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等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障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正常运行。
三、招标组织实施
(一)成立招标评标工作委员会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宝鸡银保监分局,邀请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及房地产企业代表成立招标评标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招评标工作,委员会设置工作领导组、评标组、计票监察组。
招标工作办公室设置在市住建局房管科,联系人:仝跃辉,联系电话:0917-*******。办公室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受理商业银行投标申请及标书,组织招评标标会议及其他有关日常工作事项。
(二)招标程序与计划
1、发布招标公告。6月14日,公开向社会发布监管银行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内容、条件和要求。
2、接受银行招标文件。6月20日前,接受参加招标商业银行投标申请及投标文件。
3、评标。6月21日至25日,择机以会议形式对投标商业银行评标,按照评审资信情况初筛、符合基本条件商业银行现场问答、评标组选评投票的程序进行。评标组形成初步评标意见,确定候选银行名单。
4、确定招标结果。招标工作领导组审议候选银行名单,报请市住建局审议后确定中标监管银行。
5、招标结果公示。公开公示中标监管银行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结果生效。
(三)评标办法
评标组依据本办法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评选监管银行。
1、初步筛选。评标组逐一清读银行投标文件,审查投标银行资信是否符合监管银行条件,有无不适宜承担监管银行的不良情况,是否承诺规范执行《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及监管银行职责。审定通过初筛银行名单,未通过的明确未通过原因及意见。
2、现场问答。通过初筛的商业银行逐一参加现场问答,对银行监管能力、服务水平情况进行了解和询问。
3、评选中标银行。评标组综合考量银行管理能力、服务能力、营业网点覆盖情况、存款余额在本地贷款比率等情况,通过投票方式,按8家选评候选监管银行,以选评票数多者形成候选监管银行意见。
4、确定招标结果。招标工作领导组审议评标初步结果,确定候选监管银行名单,报请市住建局审议后确定中标监管银行。
四、工作要求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按照资信优良、监管能力保障、服务能力突出的原则选取。
(一)招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取符合监管要求、监管与服务能力突出的商业银行;
(二)招标评标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遵守招投标工作纪律;
(三)招标评标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当注意评标过程保密工作,不得私自透露评标、议标及候选监管银行情况。
附件:投标资料清单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投标资料清单
一、资信资料
1、银行基本情况介绍;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近三年银行机构年度综合评价、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料;
4、对具备《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基本条件、履行监管职责承诺书。
二、监管能力
1、履行预售资金监管能力自我评估,主要包括:账户管理安全制度;在本地区存贷比等情况。
2、开展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组织计划及制度建设规划。
三、服务能力
1、开展预售资金监管服务能力自我评估,主要包括:本银行在宝鸡市(含县区)营业网点覆盖情况,服务特色及亮点等。
2、预售资金监管服务能力建设规划;
3、其他服务承诺事项。
参加投标人员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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