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加工企业进行补助的公示

关于对实施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加工企业进行补助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498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利通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和《利通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实施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选派业务负责人并邀请北方民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马文平教授和王军节副教授组成验收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先期验收。经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第13次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拟补助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名单及资金公示如下:

1、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梦幻盖纯牛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补资金50万元,研发新产品4个拟补资金20万元,合计拟补项目资金70万元;

2、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新产品3个拟补资金15万元,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拟补资金20万元,合计拟补项目资金35万元;

3、宁夏宁杨食品有限公司研发新产品1个拟补资金5万元,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拟补资金20万元,合计拟补项目资金25万元;

4、宁夏君星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新产品2个拟补资金10万元,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拟补资金20万元,合计拟补项目资金30万元;

5、宁夏强尔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工业旅游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拟补资金20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裕民西街243号),邮编:******。举报电话:0953-*******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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