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管委会,项目单位为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 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 0.0%,招标人(项目单位)为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塔拉滩。

(2)规模:以1回330kV线路接入青南750kV变电站,新建330kV线路长3km,导线截面选择4×400mm2。国能共和1000MW光伏电站以36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国能共和合乐1#330kV汇集站35kV侧(含预留储能8 回)。本工程主变最终为4×250MVA,本期建设4×250MVA主变;主变压器选用三相两卷,油浸自冷/风冷,有载调压、双绕组变压器,容量比为:250/250MVA,电压比为:345±8×1.25%/35kV。

330kV最终2线4变,本期2线4变,双母线接线;本期一次建成,预留1回出线。 35kV采用以主变为单元的两段单母线接线,36回出线,本期一次建成。35kV无功补偿采用动态补偿方式:1#、#2主变低压侧各装设1组容量为3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3、#4主变低压侧各装设2组4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表1 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建设规模

序号

项 目

远 期

本 期

1

主变压器(MVA)

4×250

4×250

2

330kV出线(回)

2

1

3

35kV电缆出线(回)

36

36

4

35kV无功补偿装(Mvar)

2×(1x30MVarSVG)+2×(2×40MVarSVG)

2×(1x30MVarSVG)+2×(2×40MVarSVG)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253*****001

标段名称: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新建一座国能合乐1#330kV汇集站及送出工程,汇集站内主控室满足国能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牧光储新能源项目值班运行、监盘等全部工作,分界点为330kV汇集站低压侧35kV开关柜。不包含光伏本体35kV开关站、35kV开关站至330kV 汇集站低压侧35kV开关柜的线路、调相机及附属设施,但须为后期调相机预留位置,并做好相关设计工作。

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必须依据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审定的接入系统一次设计、二次设计报告以及评审意见,开展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最终电气主接线以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2)投标人对工程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质保期服务、结算、配合业主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包括与电网的联调),与项目有关的政府、电网相关手续的办理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设备监造需委托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单位,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3)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全部勘测设计(含图纸送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电网要求的涉网试验),保护定值计算备案,系统调试,试运行,大数据中心接入,电网通讯网络接入(双网接入及主备调上传),与政府、电网有关的各项手续、证书的办理,消缺,培训,配合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负责办理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与电网公司、能监办所有许可手续(业主配合)。

(4)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地勘、选址、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含委托第三方初步设计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等保测评、网络安全评估、建设期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含委托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最新规范标准。

(5)该项目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包括装修设计施工及全套运行人员的生产生活设施)、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消防、生活水池、给排水工程(打井)、全部标识标牌等。

(6)该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30kV设备及其附件、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送出工程设备、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及建设期电网新增要求、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包含反恐要求设备)、全站照明、供暖、通风等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且满足发包人提供的合乐1#330kV升压站技术规范书及其他附件要求。

(7)工程前期工作包括汇集站本体及送出工程的环评、水保、地灾、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矿、用地预审、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所有手续均由投标人完成,上述事宜办理费用包含在EPC总承包价中。

(8)工程过程中的环、水保监测及后期环评、水保等专项验收工作由投标人完成,上述事宜办理费用包含在EPC总承包价中。

(9)在施工期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住宿条件。

(10)承包人负责工程一切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的购买。

(11)汇集站本体及送出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办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许可文件、证书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b.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启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场地平整等工作。

c. 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档案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d. 负责完成并网手续办理、并网验收、涉网试验工作(包含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升压站进入正式运行需完成的所有试验)。

e. 负责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规划等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f.承担办理用地征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林地、草原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社会稳定性评估、以及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安装进行监测、检验、检测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负责线路部分征地及迁移补偿、余物清理、植被恢复等项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以上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g. 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升压站全部设备带电并网运行240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应满足《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及《变电站设备验收规范》(Q/GDW *****)相关要求。同时,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完好齐全且检验合格;检查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青海省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2)本项目与电网部分的分界点为青南750kV变电站330kV侧,包括线路施工及对端接入;与国能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牧光储新能源电站本体的分界点为330kV汇集站低压侧35kV开关柜,新能源项目进线电缆由本体施工单位负责连接,由投标人主导国能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牧光储新能源项目进线电缆的接入。本项目汇集站内需考虑光伏电站本体新上设备的屏柜及监视的安装位置,包括设备的配置(含功率预测系统、有功无功控制系统、快速频率响应、信息申报发布、光伏电站本体视频监控、光伏电站监控后台、箱变通讯柜、全景监控系统源控终端等设备、大数据中心接入设备等)。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的要求,为光伏本体设计、施工单位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续办理、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13)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14)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材料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企业资质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应主管单位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标体系,上述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间内。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4)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及年检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能力。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财务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3.1总承包类业绩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其中:具有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或汇集站(含主变扩建)不少于2项;单项330千伏线路工程合同业绩不低于40公里或110千伏线路工程合同业绩不低于100公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规模等信息。

【4】信誉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或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注册电气师(发输变电)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或主设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等相关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 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 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5楼*****室。

4.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7月 06日 9:30,

5.2递交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5楼*****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单位):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52*****803

电话:09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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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6月15日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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