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长沙市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OBD)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长沙市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OBD)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背景

机动车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同时,机动车尾气会直接排放黑炭、颗粒物、碳氢化合物(HC)以及氮氧化合物NOX,其中,颗粒物和黑炭会直接造成雾霾天气的形成,是引起全球气候变暖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挥发性有机物和NOX更是O3形成的前体物质以及形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参与者,所以柴油货车已经成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湘环发[2019]14号)、《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计划》、《长沙市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移动源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拟在长沙市建设长沙市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OBD)项目。项目包括对重型柴油货车安装6000套远程在线监控系统(OBD)及运维服务,建设移动源远程监控管理平台1个。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自2019年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正式实施。目前国六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车辆出厂已标配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但路面上行驶的国三、国四和国五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辆出厂时是没有OBD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的,同时这些未被淘汰的重型柴油车才是尾气排放超标的主要源头。目前这些车辆并未安装监控尾气排放的相关设备,所以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可有效填补对这些车辆尾气监控的盲区。

二、相关标准

1.《湖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19〕14号)

2.《长沙市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3.《长沙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4.《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2018)》

5.《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1239.1-2021)

6.《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实施方案》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远程在线监控系统(OBD)

一、车载终端:6000套,其技术性能、功能要求、安全要求、协议基础、传输方式及数据格式、平台间传输等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2018)和生态环境部《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1239.1-2021)的相关要求。

1组成。车载终端由信号接插件,4G及以上联网模块,BDS、GPS双模定位天线接收器,内置备用电源,信号指示灯等组成。

2外观。

1)车载终端外形、安装尺寸和标志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

2)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尖锐突出部,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气泡、开裂、变形;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3)文字、图形、符号、标志和各种显示应醒目、清晰、完整、端正、耐久。使用说明、铭牌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

3铭牌。车载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显著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事宜。

4材质。车载终端外壳所用材料应符合GB/T *****标准的有关要求。车载终端的外壳阻燃等级应符合GB/T 2408标准的有关要求。(提供CMA或CNAS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关于外壳阻燃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二、车载终端网络传输:提供3年4G流量卡6000张。

1、传输方式:

同时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任意一家运营商4G通信制式,并提供三年网络通讯费用;

2、盲区数据补传:

当设备处于通讯盲区时,可存储不少于 3 天的盲区数据;并在设备重新上线后自动补传。

三、辅助设施

1、台式计算机(2台)

(1)CPU:十二核心/二十线程及以上,频率2.1GHz、最高睿频4.9GHz及以上,酷睿12代i7处理器及以上。

(2)内存:容量16GB及以上,速度 DDR5 5200MHz及以上。

(3)硬盘:512GB及以上固态硬盘,4TB机械硬盘。

(4)显卡:独立显存8GB及以上,速度 GDDR6、*****MHz及以上,位宽256bit。

(5)显示器:34寸以上,4K及以上分辨率,刷新率144Hz及以上。

(6)操作系统:配备正版微软简体中文操作系统,系统所有软件与windows系统兼容。

2、打印机(2台)

(1)功能:彩色打印

(2)最大打印幅面:A4

(3)最高分辨率:≧1200*1200dpi

(4)双面打印:自动

(5)网络功能:无线网络打印

(6)耗材类型:鼓粉一体

(7)处理器:≧600Mhz

(8)内存:≧256MB

(9)硒鼓:≧10个

(10)打印负荷:5000页及以上

3、服务器(2台,一主一备)

(1)2U标准机架式服务器,主频1.7GHz,单颗处理器物理内核6核,最大支持两颗CPU;

(2)内存:当前配置32G DDR4 ECC REG 内存;最大支持24个内存插槽,最大支持1T内存;

(3)存储:配置2块600G 硬盘,最大支持12块3.5寸或者28块2.5寸热插拔硬盘,可支持SAS/SATA硬盘、SSD混插;

(4)网络:四个千兆网卡,支持 NCSI、网络唤醒,网络冗余,负载均衡等网络高级特性;

(5)插槽:最大支持10根PCI-E 扩展插槽。

4、通信网络:配备一条接收OBD数据的通信网络,网络带宽(≧100M)确保能流畅接受数据。

5、远程升级要求:具备批量远程升级功能。

6000

960

*******

2

移动源远程监控管理平台

对重型柴油车OBD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展示、分析和管理,对超标车辆进行科学监管,必须符合生态环境部《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1239.1-2021)的相关要求。

1

******

******

3

运维服务

1、对所有辅助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维护。

2、制定不定期要求的有效响应措施。

3、维护服务,对系统运行中新发现的隐患错误进行修正性维护。

4、升级服务,根据业务需求和数据标准规范的变化,在需求框架范围内提供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扩充、版本更新升级及功能更新服务。

5、优化服务,提出在正常条件下改进系统性能的各项建议,包括系统资源分配与效率改进建议、软件配置规划和性能优化建议、系统容量预测建议等。

6、对OBD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进行运维,保证平台正常运转。

7、组建项目运维团队,跟踪车载终端的运行状态和数据传输状态,对于出现的异常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在接到故障通知并确认后2小时内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至故障消除,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修复时间一般应不超过1个工作日。

8、构建本地化服务网点,长期驻点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满足车主就近上门恢复设备正常或更换设备的需要。当系统发现车辆设备出现故障时,可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机动车所有人前往指定服务点进行维护。

9、定期反馈: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数据。

平台维护人员负责数据维护的协调支持工作,对终端设备数据传输情况进行日常查看,当发现终端设备出现故障问题时,需及时联系车主进行维修。

平台维护人员还需向采购方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定期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数据在线情况分析

根据终端设备数据传输情况,分析特定时间段内终端设备在线情况,统计车辆的在线率、离线率和预/报警比例等。

(2)重型柴油车出行特征分析

根据终端设备的定位信息,分析长沙市重型柴油车出行分布规律,特别是10个国控站点周边道路运行轨迹,并为生态环境部门分析空气优良率提供数据支撑。研究重型柴油车在市内、市外出行的频率,掌握重型柴油车出行的特征,分析其出行规律。

(3)超标、限行、黑加油行为分析

根据终端设备的定位信息、氮氧化物传感器数据、燃油液位的变化状况等,结合长沙市内的加油站经纬度信息、货车限行区域边界信息,判断氮氧化物超标、违规出行、疑似黑加油等行为,统计不同行为的车辆数量、空间分布特征及时间分布规律。

注:根据以上分析报告提出环境治理合理化建议。

10、提供车载终端总体运行情况的监管汇报服务。对排放超标、疑似作弊、尿素消耗异常、数据项不全、设备故障、设备离线、进入禁区等问题进行数据记录,汇总报告,当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方反馈,并对持续异常车辆协助监管部门对重货柴油车的排放进行管理。

11、车载终端数据正常上传至长沙市“智慧环保”,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按照生态环境部《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1239.1-2021)的相关要求执行。

3

******

*******

供应商分项单价报价不允许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运维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运维期满二年后付15%,运维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15%。

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1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2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3履行合同的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对接、上线运行且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服务标准

(二)技术要求

1、OBD车载终端要求

OBD车载终端的技术性能、功能要求、安全要求、协议基础、传输方式及数据格式、平台间传输等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2018)和生态环境部《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HJ1239.1-2021)的相关要求。

(1)一般要求

1.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车载终端,原则上不得占用原有OBD接口,如需占用的,应再单独预留出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OBD接口。

2.车载终端应具有防拆除技术措施,确保车载终端未经车辆生产企业授权无法拆除。

(2)功能要求

1.开机自检

车载终端应在通电开始工作时,通过信号灯、显示屏或声音表示当前主要状态。主要状态包括:通信是否正常、车载终端是否正常。

2.激活

2.1车载终端在进行激活时,应按HJ 1239.1规定的程序进行。

2.2激活信息包括安全芯片标识ID、储存在安全芯片中的公钥和车载终端通过OBD读取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2.3激活信息应通过安全芯片中存储的私钥添加数据签名后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

2.4车载终端应按规定的协议接收生态环境部门反馈的激活结果。

3.数据采集

3.1车载终端应能采集发动机排放相关数据。安装在颗粒捕集器(DPF)和/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的重型车上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见表1,采集频率应为1Hz。

表1 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采用DPF和/或SCR技术的车辆)

序号

数据项

1

车速

2

大气压力(直接测量或估算值)

3

发动机净输出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或发动机实际扭矩/指示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例如依据喷射的燃料量计算获得)

4

摩擦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

5

发动机转速

6

发动机燃料流量

7

上游NOx传感器输出

8

下游NOx传感器输出

9

SCR入口温度

10

SCR出口温度

11

DPF压差

12

进气量

13

反应剂余量

14

油箱液位a

15

发动机冷却液温度

16

累计里程

a燃气机可不采集油箱液位参数。

3.2车载终端的定位信息采集应能满足如下要求:

(1)定位信息应符合GB/T *****.3中7.2.3.5的规定;

(2)水平定位精度不应大于5m;

(3)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Hz;

(4)定位时间:

①冷启动:从系统加电运行到实现捕获时间应不超过120s;

②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应小于10s。

3.3车载终端的时间和日期应满足如下要求:

车载终端的时间应以时分秒或hh:mm:ss的方式采集和记录;日期应以年月日或yyyy/mm/dd的方式采集和记录。与标准时间相比,24小时内时间误差应在±5s以内。

3.4车载终端采集和传输的数据应与车辆实际数据一致。

4.数据存储

4.1车载终端应按照不低于管理平台需要的最低上传频次的时间间隔将采集到的信息数据保存在内部存储介质中。

4.2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容量应满足至少7天的内部数据存储。当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存储满时,应具备内部存储数据的自动覆盖功能。

4.3车载终端内部存储的数据应具有可查阅性。

4.4当车载终端断电停止工作时,应能完整保存断电前保存在内部介质中的数据不丢失。

5.数据传输

5.1判定激活成功后,车载终端将采集的数据添加数字签名,按规定的通讯协议进行传输。

OBD 信息至少24h内传输一次,发动机数据流信息至少10s传输一次。

5.2数字签名应遵循GM/T 0009的相关要求,每个完整的数据包进行一次签名,签名应使用保存在安全芯片中的私钥进行。

5.5.3 应在发动机启动后60s内开始传输数据,发动机停机后可不传输数据。

6.数据补传

当数据通信链路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进行本地存储。在数据通信链路恢复正常后,再补传存储的数据。补传的数据应为恢复通讯时刻前5×24h内,通信链路异常期间存储的数据,数据格式与实时传输数据相同,按规定的通讯协议补传。

7.拆除报警

当车载终端故障或拆除时,车辆应激活驾驶员报警系统,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向生态环境部门传输拆除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包括拆除状态、拆除时间和定位经纬度信息。

(3)性能要求

1.适应性

★按GB ***** 附录 Q.7规定,车载终端的电气适应性能、环境适应性能和电磁兼容性能应符GB/T *****.2中4.3.1~4.3.3的要求。其中,对于电磁兼容性,车载终端对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试验脉冲1的要求为C类。(提供具有CMA或CNAS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关于电磁兼容性(24V、12V)C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防护性

★2.1盐雾防护性: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内的车载终端应按GB/T 2423.18规定的严酷等级(4)进行二个试验循环,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外的车载终端应按GB/T 2423.18规定的严酷等级(5)进行四个试验循环,密封性不变,标志和标签清晰可见,功能状态应达到GB/T *****.1定义的C级。(提供CMA或CNAS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关于盐雾防护性C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2外壳防护性: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内的车载终端应至少满足GB/T 4208中规定的IP53的防护等级(提供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载终端防护等级满足IP53及以上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如上述报告已经涵盖,无需单独出具),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外的车载终端应至少满足GB/T 4208中规定的IP65的防护等级,按附录A.3.2.2进行外壳防护性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处于GB/T *****.1定义的A级。

3.数据安全性

3.1车载终端应配备安全芯片,安全芯片生产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安全芯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个唯一的安全芯片标识ID(简称:芯片ID)。芯片ID由三位芯片型号标识符和车辆生产企业自定义的最多十三位字符组成;

(2)应存储芯片ID和密钥,由安全芯片生产企业进行密钥注册。芯片ID和公钥可以读取,私钥不可读不可改;

(3)安全等级应满足GM/T 0008安全等级2级要求或产品安全保证级别不低于EAL4+级要求,且具备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4)密钥强度应为256 bit;

(5)数字签名速度应不小于50次/s。

3.2车载终端应按GB *****中Q.4的要求提供技术可行的安全策略,保证产品各种性能和功能处于安全范围内。车载终端不应有权威漏洞数据库公开的6个月及以前的漏洞,保证存储数据安全性。

4.抗冲击性

车载终端耐机械冲击性能根据车载终端安装位置应符合GB/T *****.3-2011中4.2的要求。

5.耐振动性

车载终端耐机械振动性能应符合G/T *****.3-2011中4.1的要求。

6.环境适应性

车载终端的环境适应性能应符合GB/T *****.2中4.3.2的要求。

7.信息安全性

车载终端安全检测性能应符合GB*****-2018中Q.7.7的要求。

8.使用寿命

车载终端应保证采集数据的数据质量。使用寿命应不低于7年。

(4)其它需求

1.不允许出现因车载终端问题导致车载OBD功能失灵或者车辆故障的情况;安装后的终端需具备合理性判断,不影响车辆OBD功能、年检和路检路查。

2.车载终端外接线束应具备黑色绒布包裹套管或尼龙保护套管。

3.载终端支持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4G通信模组。

4.车载终端支持SIM卡贴片或插拔方式,或支持贴片式e-SIM卡(防松动)。

2.运维服务要求

运维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运维期限36个月。

运维人员要求:配备2名售后服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远程监控平台现场办公,配备6名及以上售后服务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保障及运维服服务工作。运维人员须参与采购方考勤,服从采购方安排,并全力配合采购方工作。

3、监控平台建设要求

平台开发主要围绕以下需求开展,在满足与长沙市“智慧环保”集成联网的基础上,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功能:

(1)首页:车辆实时定位(GIS展示)、车辆在线/离线数、设备运行车辆数、预警总数、预警实时信息、预警故障/类型比例及NOx排放总量。

(2)实时监控:实时监控、设备监控、异常监控及预警数据。

(3)实时数据:设备诊断信息、疑似黑加油点、报警信息详情、设备登入登出、车辆超标信息、实时排放数据、车辆行程信息及车辆高排信息。

(4)数据统计:预警统计、高排统计、数据一览、超标统计及行程统计。

(5)电子围栏:围栏信息、围栏绘制及车辆定位。

(6)车辆管理:车辆信息、超标车辆、高排车辆、黑名单车辆及维修记录/复检记录。

(7)设备管理:设备信息、安装信息及运行记录。

(8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及企业车辆。

(9)系统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参数设置及系统监控。

(10)能与移动源综合管理平台中各个平台对接。

(11)能接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超标车辆信息,用于校正车载终端监测是否正常。(12)根据车载终端的定位及排放监测功能,对用车大户进行上门抽检,实施有效管控。

(13)能接入机动车管理平台。

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增加相应功能模板时,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采购方,所有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另外,对接长沙市“智慧环保”上传数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方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中标人负责设备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设备在设备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数据有效性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OBD数据有效性的标准规定进行判别。

4.软件版权要求:系统软件、通用软件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软件的版权属于采购方,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投标人须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对于平台运维服务期内的升级改造提供无偿的技术支持。

5.保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对于数据泄露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并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要求:项目现场施工及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及行业要求,未按相关规定或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车载终端安装应避免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不能因为车载终端安装而影响车辆、人员安全。

7.备份要求:为确保数据安全,中标人须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在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使其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8.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现场培训,免费培训 2~3 名操作人员(培训内容:包含设备功能、安装、操作、维护等内容), 直至采购人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各项功能。采购人配合中标人在用户处的调试。提供全套说明书并包括简易的中文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9.中标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纠纷,以及服务范围内所有法律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采购方配合中标单位,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对此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10.采购人协助中标人组织拟安装车载终端车辆并配合完成安装、联网、验收等工作。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档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设备进行使用性测试。测试过程中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设备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维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3 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4为防止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组织系统对接测试,若中标人没有实际系统对接能力,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中标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监控 柴油货车 O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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