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中心车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中心车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服务事项:为保障我中心车辆及设备能正常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我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提供各类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及相关服务(包括特种车辆、重型车辆、轻型车辆、工程设备、排水设备、压路机、夯机设备等)详见附件,预算上限价为120万元/年,360万元/三年;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如采购人部门或车辆设备发生变动,预算不予调整。

为保证服务质量及时效,投标人需在距离采购人8公里以内单独设有维修服务网点(1000平方米以上)或承诺2022年8月31日前在距离采购人8公里以内设立维修服务网点(1000平方米以上),且配备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足量维修人员(6人及以上)及维修设施(至少包括2条大车维修作业地沟、大型作业车辆烤漆房1间等)及维修设备(至少包括发动机检测仪、车辆检测仪(电脑)、四轮定位仪、举升设备、修复液压顶、空调检测仪设备、车辆制动系统检测设备等必要的工程维修设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标准、规范进行检修、保养、维修。

3、根据车辆具体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尽心尽职、文明维修。

4、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5、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单价,合理收费。

6、配合采购方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机动车维修单证和票证。

7、配合采购方做好维修时间及公里数记录。

8、更换的配件,除易损件外(机油滤芯、空气滤芯、空调滤芯、汽油滤芯、灯泡、轮胎、火花塞、刹车片、离合器片、柴油滤芯、蓄电池、保险(熔断器)、密封条),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9、维修产生的有机废水,废气、废油、废渣的处理需符合环保要求。

10、具有回收价值的大型配件旧件,由中标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台账统计。

11、服务范围内送修设备与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12、设备与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中标人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工作。接到用户电话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 重要与特殊关键时期,应派专人携带维修工具在施工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

14、中标人应保证用户设备与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等损失的,应全额赔偿。中标人的人身与财物安全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厂维修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车辆设备发生本身故障以外的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15、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监督和检查工作。

????16、中标人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检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旧件回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客户意见处理制度等,以及各重要服务环节和技术操作的规范。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标准、规范进行检修、保养、维修。

2、根据车辆具体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尽心尽职、文明维修。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单价,合理收费。

5、配合采购方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机动车维修单证和票证。

6、配合采购方做好维修时间及公里数记录。

7、更换的配件,除易损件外(机油滤芯、空气滤芯、空调滤芯、汽油滤芯、灯泡、轮胎、火花塞、刹车片、离合器片、柴油滤芯、蓄电池、保险(熔断器)、密封条),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8、维修产生的有机废水,废气、废油、废渣的处理需符合环保要求。

9、具有回收价值的大型配件旧件,由中标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台账统计。

10、服务范围内送修设备与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11、设备与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工作。接到用户电话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 重要与特殊关键时期,应派专人携带维修工具在施工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

11、中标人应保证用户设备与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等损失的,应全额赔偿。中标人的人身与财物安全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厂维修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车辆设备发生本身故障以外的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12、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监督和检查工作。

13、中标人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检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旧件回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客户意见处理制度等,以及各重要服务环节和技术操作的规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中标工时单价×工时定额+中标材料管理费收取率×材料费+材料费+外委加工费+其他费用(材料费、外委加工费及其他费用按实结算),以月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

2、报价方式

根据湘维协办【2013】10号《湖南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进行报价,其中:

1)、工时单价上限值:不超过12元/工时

2)、材料管理费收取率上限值:不高于10%

3、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规程

1、接修

中标人应对送修设备、车辆的按维修保养申报单的内容(所属部门、车型、车牌号(如有)、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进行核查。

2、初检

中标人根据《维修申报单》填写的维修内容对设备、车辆进行初检,并对维修项目预计所需维修工时费等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采购人确认。只有在采购人对预计的维修项目内容和相关费用确认后,中标人才可以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

3、检修

中标人要根据保修内容进行维修,认真记录每步工序主修人员姓名、新增维修项目要有采购人书面认定记录等,并定期向采购人报送。

4、修竣设备、车辆交接

中标人应在约定的维修完成时间或实际完成维修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办理交接手续。采购人应仔细检查修竣设备、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符合招标规定,采购人应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不符合招标规定,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维修材料,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并要求中标人改正,直至检验合格。

5、维修档案

中标人要对维修保养的设备、车辆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及时记录维修情况,保留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

二、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当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工时量与工时费价格。

2、经中标人维修的车辆,应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如下质量保证期(若中标人的质保期承诺高于此标准的,按其承诺执行)的要求:一级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30天内;二级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90天内;大修,竣工出厂之日起365天内。

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维修企业应及时无偿进行修复;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从而导致送修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应对车辆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所需配件必须为合格产品。

采购人有权在必要时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中标人所购进的用于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维修服务所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审核,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维修服务所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审核。

七、其他要求

1、投标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2、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服务承诺,并作为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附件:(附件中车辆设备种类、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备注

1

办公室(工会)

中型普通客车

2

路政管理科

皮卡

3

皮卡

4

皮卡

5

皮卡

6

皮卡

7

双排座自卸车

8

双排座自卸车

9

双排座自卸车

10

双排座自卸车

11

工程技术科

皮卡

12

皮卡

13

排水运行科

皮卡

14

督查科

皮卡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15

维护科

皮卡车

16

皮卡车

17

皮卡车

18

中型货车

19

中型货车

20

徐工铲车

21

滑移装载机

22

吸污车

23

渣土车

24

铣刨机

25

铣刨机

26

铣刨机

27

沥青料保温车

28

沥青料保温车

29

高压冲水车

30

排水单元

31

厢式货车

32

面包车

33

摊铺机

34

微波车

35

污泥车

36

沥青洒布车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37

维护科

小挖机

38

随车吊

39

污泥车

40

迪沃水泵

41

迪沃水泵配电箱

42

带发电机离心水泵

43

带发电机离心水泵

44

电泵

45

46

电柜

47

启动柜

48

移动电站

49

发电机组

50

迪沃水泵

51

液压动力站

52

渣浆泵

53

破碎镐

54

管道内窥镜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55

洋学维护所

戴纳派克压路机

56

沥青撒布车

57

单排自卸车

58

污泥车

59

双排座自卸车

60

皮卡

61

滑移装载机

62

夯机(2台)

63

大切割机(2台)

64

3.9KW打孔机1台

65

Φ50潜水泵1台

66

空气动力站1台

67

梅溪湖维护所

双排座自卸车

68

双排座自卸车

69

沥青撒布车

70

单排自卸货车

71

双排座自卸车

72

污泥车

73

皮卡

74

小型压路机

75

道路队

76

道路队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77

梅溪湖维护所

Φ50潜水泵1套

78

空气动力站1套

79

3.9KW打孔机1台

80

市府维护所

双排座自卸车

81

双排座自卸车

82

双排座自卸车

83

双排座自卸车

84

双排座自卸车

85

双排座自卸车

86

双排座自卸车

87

双排座运输车

88

中联压路机

89

沥青撒布车

90

污泥车

91

双排座运输车

92

皮卡车

93

轻型自卸货车

94

大切割机1台

95

夯机1台

96

50水泵1台

97

空气动力站1套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98

大科维护所

双排座自卸车

99

双排座自卸车

100

轻型自卸货车

101

沥青车

102

三一压路机

103

双排座自卸车

104

淤泥车

105

皮卡

106

夯机(2台)

107

大切割机(2台)

108

Φ50潜水泵1台

109

空气动力站1套

110

供应保障科

皮卡车

111

平板夯(4台)

112

大切割机(7台)

113

管道内窥镜(1台)旧

114

5KW发电机(17台)

115

冲击夯(3台)

116

电镐(16台)

117

应急照明单元(3台)

118

无堵塞排污泵(1台)

序号

所属科室(所)

车辆设备种类

119

供应保障科

三相油侵式潜水电泵(1台)

120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1台)

121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1台)

122

泥浆泵(2台)

123

水带收集机(2台)

124

混凝土震动器(2台)

125

双排座自卸车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车辆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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