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烟草农业马水基地单元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现代烟草农业马水基地单元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耒阳市现代烟草农业马水基地单元土地整理项目已由耒阳市发改局以耒发改【2014】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烟草部门补贴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年耒阳市现代烟草农业马水基地单元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耒阳市马水乡、洲陂乡。

2.3规模:项目规划实施土地整理5000亩。计划投资约1340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招标范围:土地平整、排水与灌溉、机耕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投资额

第一标段

耒阳市马水乡上丹田村、丹田村、湖德村、桃花村

约3000亩

约800万

第二标段

耒阳市洲陂乡高升村、沅江村、江塘村、膳田村等8个村

约2000亩

约54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在投标报名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具有上岗证(安全员还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6根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7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递交截止时间、方式:于2014年11月28日17:00前(以到账为准)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

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耒阳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账号:****************9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市五一路支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4日(每日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出,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手填无效);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培训证;

(9)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承诺函(见附件)。

至耒阳市烟草专卖局右侧办公楼2楼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耒阳市新华大酒店10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耒阳市政府办公楼4楼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系人:伍女士

电话:****-*******

附件:

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项目名称)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五、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当地关系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也不得因此增加工程造价。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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