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保洁人员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保洁人员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保洁人员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6,400.00
最高限价(元):886,4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30号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服务面积:*****平方米。
二、保洁服务范围
服务区域东至天坛街东侧道牙;西至天成街西侧道牙;南至浑南四路南侧道牙;北至浑南中路北测道牙内区域。
三、人员要求
每日应派遣不少于28名驻场服务人员(包含一名项目经理)。
如遇大型活动及商业活动需要增加服务人员,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费用另计。
四、服务事项
1. 服务区域内建筑物主体及所有房屋内外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2. 服务区域内道路、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清洁卫生。
3. 体育设施的清洁卫生。
4. 服务区内户外排水管道疏通。
5. 对各类大型活动及商业活动期间的服务与保障。
6. 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质量目标及要求
1. 体育场2楼平台、内、外墙面要进行除尘及保养,维持光洁如新的效果。
2. 对体育场看台座椅定期擦洗,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3. 对路灯、景观灯等三米以下设施设备保洁4次,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4. 除运雪:二层平台及看台上的积雪全部清运至地面;服务区域内的地面积雪的清运工作严格按沈阳市除运雪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其他服务区域内的环境、设施、设备应保持时时清洁。
六、成交供应商权利义务
1. 制订保洁服务管理制度和《保洁服务方案》,并送交采购人审定;
2.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项目的专项管理业务,但应事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不得将本项目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在此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仍应对相应服务业务承担全部责任;
3. 对本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4. 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应爱护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等所有属于采购人的财产;
5. 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预算中价格为含税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全额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含大额),生育险)、工会经费、保洁工具(用品)费、除雪费、服装费、管理费和税金等,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6. 成交供应商充分知晓服务项目的特点及在赛事及重大活动期、正常营运期内采购人对保洁服务的特殊要求,承诺并保证严格按照大型赛会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保洁服务;
7.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保证体育场大型活动期间保洁人员数量(约4万人的活动应保证提供至少220名保洁员)。
8.项目安全;保洁人员意外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