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模式)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
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模式)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
中冶交通西北分公司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模式)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项目)项目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对本项目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 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模式)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
1.2工程地点:霍尔果斯市
1.3工程概况:A1-A3,B1-B4,C1-C4钢结构厂房
1.4招标内容: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
1.5分包类别:专业分包
1.6计划工期:2022年 7 月 10 日-2023年 5 月 30 日
1.7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
1.8安全要求:分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2.2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采购平台”)注册,并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交通”)建立服务关系,为中冶交通合格分包商,且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2.4投标人被中冶交通合格分包商考评为“D级”的、已列入中冶交通“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3.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
3.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即标书费)售后不退。
3.3获取时间:2022年06月15日14:00——2022年6月25日14:00
3.4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需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采购平台(http://ec.mcc.com.cn)完成投标报名,并将标书费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项目)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标书费 ,投标人汇款后,将标书费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zhongyejiaotongxbf@163.com
(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购买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项目)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标书费,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138*****482)已缴纳标书费,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此项费用后,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账户名: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
3.5标书费汇款错误或重复汇入的,均属投标人企业各自行为,招标人不予办理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4.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4.2汇款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各自企业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必须填写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项目)A1-A3,B1-B4,C1-C4厂房钢结构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标书费分开缴纳,不得与标书费同一笔缴纳)。
账户名: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090520500120109187668;
投标人汇款后,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zhongyejiaotongxbf@163.com(邮件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霍尔果斯南部新型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EPC项目)A1-A3,B1-B4,C1-C4钢结构工程投标保证金),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138*****482)已缴纳。
4.3为了便于保证金退还,请投标人单独填写《银行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回执扫描件一同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人应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五矿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填报网上投标报价、相关说明内容,同时必须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签字齐全的纸质版扫描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应为PDF格式,如文件过大,可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严禁使用图片格式,严禁单页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上投标报价与纸质版(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不一致时,则将以网上投标报价为准。
5.4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如遇节假日需提前)下午16:00前,将按规定密封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或寄达至招标人。
5.5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包装及密封:所有密封采用封条,封条上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章。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参照此条执行)。
5.6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5日14时整,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7如要求必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规定时间递交或寄达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按废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6.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5日14时整
6.2开标地点
主会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分会场:霍尔果斯市南部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
6.3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网上视频方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及参会方式,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提前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对不参与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无告知开标情况义务。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7.1招标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7.2招标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泰维智链中心南楼1701
7.3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雒文辉,138*****48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杨树鑫,184*****725
联系邮箱:zhongyejiaotongxbf@163.com
日期:2022年0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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