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购买“内审服务”计划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购买“内审服务”计划

为提高市投资促进局会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精神,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内审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购买“内审服务”计划(目录代码:E1401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内审服务,有助于查错防弊,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对单位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复核工作,检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政府采购程序履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支出审批程序及相关财经法规遵守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部门预算“投促资料印刷和招商项目法律咨询相关专项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会计业务的相关资质,有相关政府单位内审及财务管理咨询、绩效管理、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业绩资料及相关能力和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专业人员为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提供内审服务。

(二)委派的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昆明市投资促进局相关事宜和会计资料进行保密,维护昆明市投资促进局的合法权益。

(三)解释说明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提出的有关会计法规、政策等问题。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服务方案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kmstzcj@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经市投资促进局初审后,邀请不少于三家拟承接主体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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