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各场馆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视频会议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各场馆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视频会议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为了完善本校各场馆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视频会议设备设施,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良的教学环境,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体育馆高清显示系统、体育馆舞台灯光系统、体育馆扩声系统、报告厅音响灯光会议系统、五楼会议室音响灯光会议系统。

2、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19号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强制采购清单内产品:计算机设备(台式电脑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

产品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体育馆高清显示系统、体育馆舞台灯光系统、体育馆扩声系统、报告厅音响灯光会议系统、五楼会议室音响灯光会议系统,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安装调试: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相关产品的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4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5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4质量保修期内对由于产品设计、安装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制造、运输和安装调试等原因而造成的系统故障或部件损坏,负责免费排除或维修,并无偿更换由此所发生的备品备件。

3.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4.售后服务要求

4.1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重大活动需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5修复时间

提供零配件、易损易耗件等备件支持,能确保修复时间快,一般简单故障当场解决,次级故障12小时之内处理完成,重大故障24小时内彻底排除,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自动更换新产品或免费提供代用产品。

4.6驻场服务

免费服务期内,接学校通知,中标人须提供驻场服务。由经验丰富的驻场工程师,与采购人紧密配合,基于标准服务流程、规范制度为采购人提供驻场服务。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人验收前要求中标人提供交货清单一份。按照政府采购一般程序验收。

4.验收时由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货物逐一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5.凡验收不达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的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每次付费的同时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申请付款,付款流程按采购人的财务制度执行。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员工、采购方教职工、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方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 会议室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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