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师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要求,现将兵团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监督评价对象

本次监督评价按照“标准统一、兵师联动、结果共享”的原则开展,主要抽取2021年代理兵团政府采购项目较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一)监督检查对象及范围。兵师财政部门综合考虑代理机构注册地、采购项目归属地及日常监管等因素,随机确定了兵师两级10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见附件1),抽取比例为代理机构总数50%。结合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等因素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不得少于5个,项目不足5个的,按实际数量计算。

(二)评价对象。兵团本级及各师随机选择注册地在本区域、代理采购项目较多的1家代理机构作为评价对象。其他代理机构可自愿选择参加评价。

二、监督评价内容

(一)监督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监督工作(附件2),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

(二)评价内容。依据《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开展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性、综合性两类分别评价。

三、监督评价时间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采用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6月15日—6月30日)。财政部门应当向被检查单位送达监督评价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参加评价的代理机构形成自评报告,随自查报告一同报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2年7月1日—7月20日)。兵师财政部门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监督评价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和收集证据,检查工作底稿应当按采购项目编制,载明存在问题的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应法律依据,并附存在问题的证据材料。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31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兵师财政部门针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师财政局于2022年9月20日前向兵团财政局报送本师处理处罚信息。
(五)汇总报告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师财政部门汇总形成监督评价工作报告,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兵团财政局。兵团财政局于2022年10月20日前汇总形成兵团监督评价工作报告报送财政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指导本地区监督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检查、评价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设置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监督评价联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开展监督评价工作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兵团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检查抽取情况和处理处罚信息。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监督评价底稿、行政处理处罚等相关资料及证据全部归档,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档案。

(四)材料上报要求。各师财政部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兵团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资料,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地区”+“监督评价材料名称”。监督检查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等资料请自行到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兵团财政局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方晓

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 2022年兵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名单

2. 2022年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3.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和

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

(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兵团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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