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看守所监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看守所监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镇平县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镇交建【2014】GK—084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已经镇财采购GK102号批准,招标人为镇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建设地点:镇平县看守所院内。
3、工程概况:原监区改造,原有功能房改建,新建功能房及审讯室。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段内)
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地点及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企业证书及相关材料核对(详见该公告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并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提交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支行营业室。
2、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14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发送方式:
通过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成功的各投标人。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人现场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五、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
企业职工并持有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合同及中标
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上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各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装订成册,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
招 标 人:镇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138*****0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 187*****516


镇平县公安局
2014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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