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第二疏港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泉港区第二疏港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4第51号
开标时间:2014-12-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联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泉港区第二疏港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4第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港区第二疏港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14]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联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联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分为:泉港区第二疏港大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按照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0.35千米,设计时速为60千米/小时。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步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为沈海高速公路泉港驿坂出口处至泉港民族中学处,路线长5.6千米,以及驿峰路南延伸段接线长1.35千米(改建1千米、新建0.35千米);一期投资约63365万元。
2.2、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8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2.3、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2014年12月02日17时00分之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泉港支行
账 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4第51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均应同时具备: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至少完成过1条单项里程在5km及以上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勘察设计或完成过1条单项里程在5公里及以上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勘察设计。“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批复文件载明的数据为准。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批复文件中均未反映上述“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相关证明。
3.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上资质要求,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6日17:30前登入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标书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标书,下载标书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外持一份备查。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一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标书。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网上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其他资料需提前预约,预约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如需答疑,请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将需答复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送达招标人,也可登录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上提出疑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0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原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公证书原件, 拟担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产城联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港区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
邮 编:362200 邮 编:3622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小柯
电 话:156*****769 电 话: ****-********150*****190
传 真: 传 真:****-********
2014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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