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号),拟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会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及各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好中选优、优中择优、差额推荐、等额上报的原则,严格按照表彰名额、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进行了自下而上的推荐工作。经研究,现拟推荐西宁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宋瑞兵等4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常有梅等3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联系电话:0971—*******

监督电话:097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1号

青海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一、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3个)

1.青海省西宁市司法局:

西宁市司法局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律师行业党建、公证便民服务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法治机制持续完善,在全国地市级司法行政机构中率先设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科,为其它市州提供了机构改革西宁经验,得到司法部高度认可。二是法治政府取得实效,探索开展行政立法后的评估,出台了全国首部规范建设绿色发展城市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汇编印制《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手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2%以上,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三是开发建设“*****西宁法网”三端,年均法律事务咨询3.6万人(次),“律师预约”与“在线公证”服务为西北首创,积极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全市60余家律所年均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200余场次,年均完成法律援助3000件,各级司法鉴定和公证机构年均办理公证1.3万件、司法鉴定5000余件,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省同行业遥遥领先。四是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出台《西宁市关于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西宁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设立市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公安、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年均调处纠纷9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减、假、暂”专项清查活动,成立“专职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矫正队伍,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在全省率先启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各项工作在全国及全省获得奖励多次。

2.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把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法治建设关键,先后制定《海南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海南州“法律十进”实施方案》《海南州民法典学习宣传年活动方案》,2021—2025年“两个规划一个纲要”的《海南方案》,印发了《“八五”普法规划》,修改完善《海南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为法治海南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狠抓法律服务根本,全州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380万元,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建成6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6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476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开通“*****”海南州法网。五年来,全州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次,办理各类案件6147件,公证4379件,司法鉴定1530件。全州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04个,大力推广创新“枫桥经验”海南化,五年来,共建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29个,“枫桥式”司法所2个,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6118件。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狠抓法治政府要点,制定出台了海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等4项立法项目。成功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建成了宪法广场和全省首家宪法馆。

3.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监管、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集社会医疗服务、监管医疗服务双重属性、双重职责的政法单位。多年来,医院始终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先行,全力以赴投身青海地区监管医疗安全和临床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突出政法属性,积极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作为全国监狱系统唯一一家三甲综合医院,为全省政法干警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强化对各监狱分院建设全方位指导,年均罪犯门、急诊量达2000余人次。同时,坚持做好在押罪犯、犯罪嫌疑人、戒毒人员的疾病治疗工作和监狱的卫生防疫工作,有效缓解了监狱监管安全压力,为青海监狱系统连续20年实现“四无”目标、监管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奠定了坚实基础。九十年代初启动青南支医计划,成立多支藏区支援医疗工作队,长期驻守在果洛、玉树、海北等海拔4000米以上雪域高原医治病患;1996年至今,陆续组织33名医护人员赴布隆迪参与国际医疗援助,出色完成了援非任务;积极参与“5·12”汶川大地震、“4·14”青海玉树地震等省内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特别是2020年初在青海省西宁市南大街道路塌陷事故中积极开展救援,肩负起救死扶伤的光荣使命,守护好高原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积极投身到抗疫战斗中,圆满完成多轮疫情防控任务,截止目前医院核酸检测量达108万例,疫苗接种5.6万剂。2020年医院18名医护人员出征武汉,苦战52天,参与收治确诊病例346例,为武汉保卫战贡献了青海司法行政力量。在2021年青海西宁、海东市全员检测中,医院500余名医务人员冒雪出征,累计为全省群众提供核酸检测27.4万例,为全省防控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

1.宋瑞兵,男,汉族,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司法局副局长。参加工作25年来,始终把忠诚的政治品质、坚韧的工作作风,带到他热爱的岗位当中,解群众之所难,排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想。坚决担起职责使命,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立足一线做法治宣传带头人,撰写上万字法律知识宣传笔记,用于自身知识巩固和教授育人,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使格尔木市的法治宣传实现了“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报纸有文字”的全媒体覆盖;热爱公益事业,持续资助来自贵州望谟县的多名困难学生,累计捐款上万元,收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从事普法工作20年以上荣誉个人”;“州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市建政6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安全社区创建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2.仁增,男,藏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尖扎滩司法所所长。仁增同志从一名基层村干部遴选成为公务员并逐步成长为基层司法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初心使命、踏实肯干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勤钻细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履职担当、率先垂范干事,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用自己的行动和工作业绩诠释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警的优良作风和政治本色,为平安尖扎、法治尖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尖扎滩乡党委政府、尖扎县司法局及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政法志愿之星、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履职尽责好干部等多项荣誉称号。

3.郭海彦,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从警33年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章党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作为单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与全体民警职工勠力同心、共同奋战,统筹抓好监管安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工青妇等工作,监狱连续22年实现“四无”目标。2021年监狱分别被西宁市南滩社区、西宁市城中区评为“最佳共驻共建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2021年12月,青海省女子监狱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达标推荐单位,顺利完成司法部“清廉监狱”交叉互评;2022年3月,监狱一监区被评为“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特别是2021年监狱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全省监狱系统民警警礼服制作配发任务,走在了全国监狱系统的前列。

4.阿彬,男,藏族,1980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格尔木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大队大队长。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自觉坚守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守人民警察初心使命,在管教一线兢兢业业、忠诚奉献。坚持每年与戒毒人员个别谈话达300多人次,挽救了众多受毒品残害的家庭,撰写的矫治案例被司法部戒毒局评为全国案例优秀奖。2020年格尔木强戒所(一期)改扩建项目实施,作为非工程类专业及财务专业人员,阿彬同志勇挑重担,自学政府采购法、招标法、强戒所建设标准以及发改、住建、国土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抓安全、抓工期、抓质量,圆满完成了组织交付的施工工作任务。

三、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3名)

1.常有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红梅调解室专职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她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她充分发挥自身丰富调解经验专业优势,采取微信跑路、QQ搭群、入户调查、实地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0余起,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由其牵头创办的“红梅调解室”,一次又一次成功化解纠纷,为维护辖区群众利益,促进邻里和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调解为民的好榜样。2018年成为全省首个驻律师事务所调解室(红梅调解工作室)的首个成员,2018年,被评为“全省模范调解员”。

2.米粮,男,回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浩门欣源农业有限公司七大队大队长。参加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宗旨意识牢固,坚持做到了勤勉尽责、廉洁履职,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农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做到了粮食增产,职工增收,2020年七大队油菜总产值230余万斤,超出单产指标63斤,人均增收2万余元;2021年油菜总产值360余万斤,超出单产指标76斤,人均增收达3.5万余元。敢于担当、逆风而行,2022年门源发生6.9级地震,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排查生活区20户40间房屋和办公区、油库、场棚等重点部位,带领职工累计丈量墙体裂痕面积达1440㎡,做到了底数清、数字明,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3.姜有生,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业28年来,他始终坚持遵规守纪、忠于法律、执业为民、无私奉献,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涉案金额达二十亿多元,为服务单位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达五亿多元,从未被当事人投诉,从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他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主编《企业法律事务程序指引》,自费出版五千册,作为青海省普法宣传材料向全社会免费赠送;2018年联合校友出资3万多元,在大通县第三中学开展“知信法教育公益活动”;2020年出资3万元,在大通县黄家寨中学设立奖学金,资助农村学生;在玉树地震、郑州水灾、疫情防控中,累计捐款捐物价值10万余元。作为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西宁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和省人大“立法智库成员”,参与制定30余件地方性法规,得到了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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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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