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中学馆藏图书招标公告

第十六中学馆藏图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密市第十六中学馆藏图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DZFCG2022-03

项目名称:哈密市第十六中学馆藏图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哈密市第十六中学馆藏图书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本

简要规格描述:图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2、提供30家出版社产品授权书(授权书显示出版社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

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6、提供30家出版社产品授权书(授权书显示出版社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7、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综合信用评价报告出具方式:可前往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或在哈密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网站建立信用档案,出具信用报告。 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的机构名单公示在:“信用哈密”网站—信用公示栏目—信用服务机构公示。网址http://xyhami.creditxj.gov.cn/ ,未提供或者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
注: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第十六中学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人民西路23号哈密市第十六中学

联系方式: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0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建军

电 话:09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藏图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