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委托,对车载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计划编号:LNZC
********081,招标文件编号:辽环招字第
********6号)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遥感检测设备系统和遥感检测专用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不得超过一家;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设备制造企业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国内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3)遥感检测专用车制造商须具备车辆改装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8日下午3:00(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三楼303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也可以到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为设备制造企业的,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国内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书原件及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5、车辆改装资质证书。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 11 月1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楼5楼第二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7号
项目联系人:商译丹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山东路支行/账号:2895 6349 8685邮 箱:lnhycgdl@163.com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