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办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招标公告

公用事业办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按照集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集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的货物名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8台。

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技术要求

1、综合要求:

整个垃圾压缩设备由压缩腔、压缩头、料斗举升装置及连体式料斗、压缩垃圾存储部分、后门及密封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

外形尺寸:长×宽×高(mm)≤6250×2500×2450

2、压缩腔、压缩头要求:

2-1、压缩头在压缩腔内为无导轨、小间隙、水平式运动;压缩腔后部应有排污口,采用消防接头密封。

2-2、压缩头和压缩腔应采用屈服强度达到1200MPa,硬度达到450HBW的高强度耐磨板制造(优先选用进口材料)。

2-3、设备的压缩头除可以通过设备液压系统驱动外,应能在设备倾倒垃圾时通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液压系统驱动进行前后运动,避免垃圾倾倒不干净。系统应设计简单实用,在驾驶内即可进行操控。

2-4、压缩腔检修门应具有小角度开启限位装置,该装置不可影响检修门的全部打开。

2-5、压缩腔有效容积:≥ 1.8 m3

2-6、压缩头最大输出压缩力:≥ 360 KN

3、料斗举升装置及连体式料斗:

3-1、设备的料斗采用连体式结构,料斗放下时与收集车对接,料斗升起时封闭压缩腔。

3-2、料斗有效宽度≥2250mm,最大净深≥2380mm,有效容积≥2.5m3。

4、压缩垃圾存储部分:

4-1、压缩垃圾存储部分侧边板及后门面板应为整板制作,不应有接焊和外漏加强筋。

4-2、压缩垃圾存储部分的整体造型应为倒锥体,倒料口大于压缩口,保证垃圾可以依靠自重完全倾倒出箱。

5、后门及密封系统:

5-1、后门应为整板制作,无外漏加强筋。

5-2、后门锁紧采用从车箱可卸式垃圾车取力的液压锁紧装置锁紧,可在驾驶室内进

行开门、倾倒、锁门的所有作业。

5-3、后门密封可靠,采用可产生双道密封线的密封件。

6、液压系统要求:

6-1、液压系统关键元器件:电机、叶片泵、控制阀、管路密封件均应为原装进口件。

6-2、液压系统中压缩油缸应确保其耐腐蚀性,以保证使用寿命

6-3、液压系统原动机应采用不大于5.5KW的380V三相交流电机。

6-4、液压油箱带有温度自动感应装置及加热器,低温自动启动,加热到指定温度自动关闭。

7、控制系统要求:

7-1、控制系统应采用微处理器(PLC)控制原理。

7-2、控制系统关键元器件:微处理器、显示器、各类继电器、变压器、各类传感器、操作按钮均应为知名品牌的原装进口件。

7-3、压缩头运动控制不可使用点位置传感器,以降低故障率。

7-4、控制系统应实现装载量分段指示(1/4、1/2、3/4)及满载警示功能;应具有紧急停机功能;应具有压缩头强制回退功能。

7-5、控制系统应实现设备故障自动报警、诊断功能,报警诊断故障类型应包括:

油温高温、相位错误、马达过载、油压过低、机械卡死、紧急停止

7-6、设备的可显示系统的工作压力,压头前进与后退情况,及设备压缩工作时间计时;。

7-7、采用拖迤式操控器进行设备操作。

7-8、电器仓需带有温度自动感应装置,低温自动报警,并安装电器仓加热器。

7-9、电器仓外门应有开启自动报警和电源切断装置。

8、其它结构要求:

8-1、垃圾集装箱的拖箱装置应符合1570mm的拉臂车配套标准。

8-2、垃圾集装箱的底梁应符合1070mm的拉臂车装载标准。

9、设备的防腐处理工艺要求:

设备的所有钢制部件因经过严格的防腐处理,应采用高压喷丸除锈工艺;国际知名品牌耐磨防腐底漆、高耐候性面漆喷涂。

二、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14年11月11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止。

三、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10万元,其余货款待验收合格后于2015年1月31日前付清,付款时按货款总额5%扣质保金。

四、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五、超过上述第二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六、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集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集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成

电话:****-*******

传真:****-*******

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王金龙

电话:159*****255

集安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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