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红十字会,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17 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救在身边”十大行动推进应急救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22〕16号),决定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现将《“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红十字会

2022年5月11日

“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推动全市“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共同富裕、教育先行”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把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学生成长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思想,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实施“开学第一课·我们学急救”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开学季学生入学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毕业加一课·我们学急救”行动计划,鼓励高中生、大学生在毕业时参加应急救护取证培训。到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100%,新生入学军训阶段完成不少于4学时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战场医疗救护训练全覆盖。

(二)扩大教职员工接受公益培训规模。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到2025年,校医、体育老师接受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取证率(包括救护员公益培训或CPR+AED专项公益培训)达100%,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师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0。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救护师资公益培训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和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全生命周期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全市红十字系统各类培训场所向学校师生开放。在校园配备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建设一批“博爱校医室”,增强校园应急救护服务能力,到2022年、2025年,“博爱校医室”分别达到30家、100家。到2022年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市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学校AED配置实现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分层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按照健康温州建设要求,发挥市、县两级实践学校作用,中小学校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明确重点内容,课内课外、线下线上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小学阶段,重点普及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中学阶段,重点普及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高中军训中可开展简单的战场医疗救护训练,鼓励将取得救护员证作为高中毕业生的成人礼物。

(二)探索“双减”下的应急救护课程。以“双减”为契机,将应急救护相关内容纳入课后服务课程,探索开展以应急救护为主要内容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教育研学游、夏令营等。发挥“之江汇”网络教育平台及各级家长学校作用,动员家长学习掌握救护知识。

(三)开展教职员工公益培训。将救护员取证培训纳入学校教职工专业发展培训和岗前培训。每年分批次组织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大学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保安等重点岗位教职员工参加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各级红十字会每年面向教育系统举办应急救护师资初(复)训班,为学校培养应急救护师资,提高学校自主培训能力。鼓励取得应急救护师资证书的教职员工在校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培训时间纳入课时管理。

(四)完善学校医务室和保健室建设。全市中小学医务室和保健室建成并投入使用率达到100%,按照救护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学试点建设一批“博爱校医室”,增强校园应急救护服务能力。充分用好全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各类培训场所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免费开放,预约安排应急救护等公益培训。

(五)多渠道完善救护保障。通过财政拨款、爱心捐赠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各级各类学校配备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联合红十字会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培训,并组织开展首届全市中小学自动体外除颤器技能操作大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责督促、协调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红十字会负责辖区内学校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及日常普及培训的业务指导,全力做好救护师资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AED设置后人员培训。

(二)畅通渠道,加强保障。各地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社会爱心捐赠等多种渠道,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行动目标提供必要保障。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培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必须坚持公益原则,不向受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在定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举办中小学自动体外除颤器技能操作大赛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用成功施救的案例,广泛宣传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学校应急救护培训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考核,总结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学校的帮扶指导,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行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培训实效。要将应急救护工作等纳入教育督导与考核,促进工作推进。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红十字会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

标签: 实施方案 专项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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