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镇清真寺维修加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朱仙镇清真寺维修加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朱仙镇清真寺维修加固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朱仙镇清真寺;
2.2工程名称:朱仙镇清真寺维修加固工程;
2.3建设规模:拜殿、南厢房、前山门的维修及油漆彩绘,具体规模详见图纸;
2.4总投资额:约335万元;
2.5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朱仙镇清真寺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投标申请人是外省企业的应到河南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参加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提交数据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及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5、投标报名5.1请于2014年 11 月 11 日至2014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县城关镇建行三楼)报名,投标人携带(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须带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县建设银行三楼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审时的必要条件。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河南省朱仙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开封市卧龙街219号
邮 编: 475000 邮 编: 475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单先生
电 话: 135*****888 电 话: 0371—********
传 真: 传 真: 037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nyida11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商业银行卧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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